首頁 羅輯思維:人物篇

05 淪落到囚籠生活

明代藩王的地位當然就開始出現大逆轉了,原來是人上人,後麵他的地位簡直就是階下囚。明代的藩王如果你長到一定的歲數,對不起,一定要就封國,你必須要去到你那個地方。

一旦去了之後,對不起,你就再也不能出來了。首先,如果要進京,就必須要報告,國家、朝廷要認可你才能進京。而且還有一條,二王不得相見,說我們都是兄弟,一個封在河南,一個封在山東,好近的,我們兄弟倆見一麵,不行,二王永遠不許相見。

而且,你當上這個王,他一般都在城市裏麵當這個王,如果你出城,比如說掃個墓,給你爹上炷香,這種事一定要報給地方官,如果不得地方官的許可,你連出城給你爹磕個頭都不允許。你說春天來了,我要搞個春遊,對不起,必須上報,如果地方官沒看住他跑出去玩了咋辦?地方官要承擔連帶責任,後果很嚴重的。

如果是年少的藩王,還在北京,就堅決不允許你出北京城,你說我既不住北京,我也不住城裏,我住鄉下好了吧?可以,但是有一個條件,就是你10天之內必須有三次要到最近的府城,到地方官那兒去畫卯,說我人在,我沒走遠,我沒幹什麽壞事,這才行。

這不就是犯人嗎?原來地方官在他們麵前是唯唯諾諾,現在地方官就是他們的牢頭禁子,是看他們的。

還有一些規定,就更是匪夷所思。比如說,王府裏麵可能會用一些文人,陪自己下下象棋,當當清客、幫閑什麽的,可以用文人,但是必須隻能用落第的秀才和落職的知縣。說白了,在知識分子這個群體當中,隻能給你用一些Loser,稍微精英一點的人你都不能用。

還有一些規定就更有意思了,藩王不允許喝酒,除了自己生日那天,不允許喝酒。你說這是為了什麽?喝酒又不礙事。後一條規定,你就知道它什麽原因了,不準給人賞賜銀兩,如果要給下人賞賜銀兩,你必須到地方官那兒去備案,你才能賞,而且這個案子一直要報到皇帝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