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書叫《戰略》,上下兩冊,作者是英國的戰爭史學家弗裏德曼。弗裏德曼在他的行當裏當然是大神,但是他寫這套書還是花了十幾年的時間,為啥?因為這套書的野心實在是太大了。它要寫的可不僅僅是戰爭中的戰略,而是包含人類曆史的一切時期、一切層次的戰略,從政治的到軍事的,從商業的到市場的,乃至是個人層次的戰略,它全要包含在內,所以它的結構難度可想而知。
因為戰略這個詞本身就大而無當,啥叫戰略?我們按照最寬泛的定義,就是調集資源和力量達成特定目標的藝術,都可以稱之為戰略。我的個老天,如果這樣定義的話,那人類曆史上一切才俊人士達成特定目標所想出來的那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及背後抽象出來的理論,它都要寫進去,所以這套書的寫作難度實在是太大。
這一章沒有辦法隻說這套書,因為它的結構實在是太恢弘了,隻能講其中的兩個字,也就是書名上的這兩個字——戰略。
戰略這個詞我們每個人從念小學的時候就知道了,而且知道的時候,它對立麵一般都站著另外一個詞,叫戰術。問題來了,戰略和戰術的區別到底是啥?我們一般都認為,戰術是指比較小的,比較具體的,而戰略比較大,比較寬泛。但這不是定義的方法,隻能從大和小,從一個程度上的區別來定義一個概念,說明我們對它的理解未達究竟。
但是戰略這個詞在人類曆史上也沒有出現過一個權威定義,甚至這麽兩大厚本的書,裏麵都不敢說我知道什麽是戰略,所以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事情。就像我所佩服的學界前輩吳伯凡先生,他就跟我講,戰略有兩個定義,第一個叫“事後總結出來的好運氣”,第二個叫“有選擇的放棄”。這兩個聽著也都有道理,但是它不是從正麵來定義什麽是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