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認知越提高,經驗越豐富,越會發現自己的認知越來越不夠用。
我們不是要通過提高認知來更好地行動。我們是要在承認自己認知有局限的前提下,更有效地行動。
意義這玩意兒,它本身不能用理性來考問。意義的價值,是為我們排除了大量的不確定性,讓我們開始行動。
我們這代人,有一個很普遍的症狀——害怕意義,從心底裏排斥意義。
為什麽?我們從上學開始就被籠罩在宏大敘事中。讀書這麽一件簡單的事,也要賦予它很宏大的意義,比如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這本身當然挺好,但是,如果環境裏意義的濃度實在太高、意義過載,在青春期的時候,難免產生逆反情緒,我們這代人都是這麽過來的。
比如,當年風靡一時的王朔的小說,對我們這代人影響很大。它的特點,就是嘲笑一切意義,解構一切宏大敘事。長大以後,我們這代人身上就有很多共同點。比如大量的人害怕在正式場合講話,其實不完全是表達能力的問題,這也是在逃避意義。很多人一遇到當麵、公開的誇獎,就會覺得渾身不自在,這也是害怕意義的一種表現。
在社會層麵這種現象就更多了。比如郭德綱說過一段話:“沾酒不醉是喝得少,見色不迷是摸不著,以德服人是打不過,淡泊名利是實在沒有招兒。”確實,如果用純粹的、理性的實用精神來看,任何意義都經不住推敲,你們堅持意義就是你們裝、你們虛偽。
有一次,一個很有名的朋友跟我在閑談中說了一句話,說:“愛情是什麽?愛情不過就是雌性哺乳動物尋求安全感的幻覺。”當時我真覺得過癮,一針見血,刺破了那些虛妄的東西,我們這代人經常沉醉在這種意義被拆穿的快感中。
我們似乎傾向於過那種更接地氣、趴著的、縮著脖子的生活。我們害怕意義,也就是害怕犯傻。好像否定了虛妄的意義,我們就能擁有一種更理智、更接近世界真相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