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永遠是多向的,他既有成功、有贏,也有道德。在這個多維的人生中怎麽選擇你的道德觀?
上一篇我們已經把話題引向了道德,難道弱者為了逆襲強者,就可以不講道德嗎?可以不講社會規則嗎?可以任意地打破底線嗎?你看這是人類社會最難回答的一個問題。人類曆史永遠會存在一個總規律,就是強者憑借自己的地位不斷製定各種各樣的規矩,弱者隻有打破這些規矩才能夠逆襲成強者。如果所有的山大王都講究忠君愛國那一套,那農民起義怎麽可能成功呢?
強者一旦製定了規矩,他就要把這個規矩打扮成道德或者是高雅,所以弱者在逆襲這個規矩的時候,總會顯得有那麽一點不道德和粗野。
在這兩邊我們真的是很難做一個客觀的評判,到底誰對誰錯。作為一個個體,我們在試圖完成弱者逆襲的過程當中,怎麽把握這個道德界限,確實是一個天大的難題。
在這兒我們先給大家講一個故事。1963年,在美國當時有一個大名鼎鼎的人叫馬丁·路德·金,他是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的領導人。
這個人其實在私德上一直被人批判,比如有人說,就在發表著名演講之前,他剛去嫖過娼,當然也有人說這是誣陷,說這是美國中央情報局給他栽的贓。
馬丁·路德·金在領導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的過程當中,確實有些手法我們今天看起來是要琢磨一番的,要在道德上拿尺子去衡量他一下。
給大家舉一個例子。1963年的時候,美國的黑人民權運動達到了一個低穀,尤其在美國的南方。比如說,在伯明翰,這個地方真的是保守得不得了,白人在當地完全占有強勢地位。
黑人因為要生活,隻能給白人老板打工,所以他們也不搞什麽街頭抗議。當地的保守主義者,就是美國共和黨那幫人,對社會秩序又極其講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