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頭帶我去了她的“家”,一個低矮的像雞窩一樣的廢棄平房,一進門就是亂糟糟的,但是走進去另一間屋子卻顯得很幹淨。外麵路燈的光灑進來,感覺像是世外桃源。
“嗬嗬,你能找到這麽好的地方?”
“我聰明啊。黎明哥。”我給我自己起了個名字叫黎明,和香港那個明星一樣。而且我也給她起了個名字,叫雨巧,因為是我在下雨天的時候巧遇了她。她很喜歡,一路上蹦蹦跳跳的,說自己有名字了。
雨巧到屋裏把自己髒兮兮的像雨衣一樣的外套脫下來,又摘掉了她的爛帽子,齊耳的短發亂糟糟的,但是看得出來,還是精心的打理過。雨巧掏出一塊小毛巾,把自己臉擦了一下,用手把頭發梳理了一下。轉過來衝著我笑。
雨巧真的很漂亮,看上去也就十七八歲的樣子,下巴尖尖的,眼睛大大的,有漂亮的堅挺的鼻子。如果在我平時,我一定會認為她隻是一個高中生。她的臉上有幾條很長的傷痕,似乎是尖利的物品割傷的,臉頰盡管非常的消瘦,但是卻並沒有顯得病態十足,看著還是非常健康。
我看著,呆了。這麽長時間第一次這麽仔細的看一個女子,我絕對不承認當兵三年,母豬賽貂蟬這句話,但雨巧真的是一個很漂亮很乖巧的女孩子。
雨巧臉紅了,低下了頭,低聲說:“很醜嗎?”
“不是,不是!”我趕緊說著。
然後,在雨巧的強烈建議下,我也擦了擦臉,並用雨巧的剪刀把我亂七八糟的胡子減的差不多。雨巧用一個耙子一樣的鐵梳子,把我的頭發梳起來,然後站在一步開外打量著我:“嗨!沒想到你是個帥哥!”
我哈哈的笑著,的確我並不醜,曉雲能看上我也絕對是因為我的樣子不醜。我177cm的身高,盡管以前臉上有些發胖,但是這段時間,臉頰應該恢複到了我大學時代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