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華杉講透《資治通鑒》(全十九冊)

孝成皇帝中

永始四年(戊申,公元前13年)

1 春,正月,皇上行幸甘泉,祭祀天神,大赦天下。三月,行幸河東,祭祀後土。

2 夏,大旱。

3 四月十一日,長樂宮臨華殿、未央宮東司馬門都發生火災。六月二十三日,霸陵墓園大門火災。

4 七月三十日,日食。

5 冬,十一月二十一日,衛將軍王商因病免職。

6 梁王劉立驕恣無度,以至於一天之中,犯法十一次!封國丞相禹(姓不詳)上奏說:“劉立對太後家族有怨恨,口出惡言。”有司派人調查,查出他與姑母劉園子通奸,上奏:“劉立有禽獸之行,請誅。”太中大夫穀永上書說:“臣聽說,依照禮製,天子當在大門內建一道屏風,就是不要讓外麵的人看到內宅。所以帝王之意,不窺探別人閨門內的隱私,也不去探聽別人臥室裏的談話。《春秋》之義,也要為親人保護他們的隱私。如今梁王年少,又有狂病,之前被舉報說他對外家有惡言,調查之後又沒有事實證據,結果又揭發出他的閨門隱私,這不是朝廷本來要去調查的事。梁王的供詞,又並不承認,如果根據彈劾,強迫治罪,罪名又是私房難明之事,隻采用片麵之詞,就加以判決,無益於治道,卻讓宗室名聲汙穢,以**之惡,宣揚於天下,這也不是為公族隱晦隱私,增加朝廷榮華,昭明聖德風化的正道。臣愚以為,梁王年幼,姑媽又是他的長輩,年齡相差那麽大。而以梁國之富,什麽樣的妖麗美女找不來呢?那身為姑媽的,也有羞恥之心,怎麽會發生這種事呢?朝廷派去調查的官員,是調查他有沒有對外家口出惡言,他怎麽突然承認**?從這三方麵推斷,都不合人之常情。我懷疑是審訊時嚴詞逼供,他驚恐失言,而審問官抓住一句話不放,刻意去追查他們的隱私。當初在此事萌芽之時,皇上加恩,不要治罪,那是上策。現在既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梁王不服,可以下詔由廷尉選擇有德而通情達理的官吏來主審,證明事情沒有憑據,是前麵的失誤,再把結論交給有司,以廣布公族親附之德,為宗室洗刷羞恥之辱,這才是治理親族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