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製
三學看詳文(元祐元年五月)
一、三學製。看詳舊製,公私試,試上舍,補內舍,蓋無虛月,皆糊名考校,排定高下,煩勞費用,不可勝言,於學者都無所益。學校,禮義相先之地,而月使之爭,殊非教養之道。今立法改試為課,更不考定高下,隻輪番請召學生,當麵下點抹,教其未至。所貴有益學者,不失庠序之體。舊製考察行藝,以不犯罰為行,試在高等為藝,有注官、免省試、免解三等旌擢。今不用舊考察法,隻於內舍推擇才學行藝為眾所稱者,升為上舍。上舍學行才器堪為時用者,長貳狀其行能,聞於朝廷。
一、三學製。看詳太學舊製,博士二人,同講一經,《論語》《孟子》又置學諭分講。聖人之道雖一,而治經家法各有不同。二人同講一經,則學者所從不一。今立法,置博士十人,六人分講六經,餘四人分講《論語》《孟子》。講大經終者,卻講小經。諸經輪互講說,有專經者,亦許通那。
一、律學製。看詳律學之設,蓋欲居官者知為政之方。其未出官及未有官人,且當專意經術,並令人太學,乃學古入官之義。今立法,到吏部人方許入律學。
一、武學製。看詳所治經書,有《三略》《六韜》《尉繚子》,鄙淺無取。今減去,卻添入《孝經》《論語》《孟子》《左氏傳》言兵事。
一、三學製。看詳舊來條製,有期親尊長服,不許應舉。後來改法,雖祖父母喪,亦許應舉。夫尊祖之義,人道之本。若許居喪進取,深害義理。今立法,學生遭祖父母喪,給長假,行服。貢舉條貫,乞朝廷指揮修改。
論改學製事目
一、舊來博士,隻是講說考校,不治學事,所以別置正錄十員。今已立法,博士分治學事,及增置職事人。其正錄並合減罷。所減罷官,乞與比類差遣,俸給如舊,及依元條年限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