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年 七月十四日
上午 十時三十五分
顧福廣最擔心的事果然發生。他不喜歡別人對他的描述。他覺得自己無論如何不能算是個騙子。他對那篇報道裏的一段描寫特別惱火,說什麽他被人堵在妓女的**,赤身**地跳下床,當時他可明明還穿著短褲呢。最讓他生氣的是那個小薛,他對他不錯,沒殺掉他。他忘恩負義,朝報館裏寫這種東西,他還跟林培文混在一起,把他的人手全都拉跑。那是他最好的人手,膽子最大,下手最堅決,不完成任務從來不逃跑。他會找小薛算賬的,等這裏的事情一結束。姓薛的一定是巡捕房的探子,必須以革命的名義處決他。
今早離開蠟燭店時,顧福廣是故意留下那張紙的,信紙上畫著行動方案的草圖。他一回到蠟燭店就發現情況有變。原定集合的三個人遲遲不到,而那三個人全都是林培文小組的成員。他不知道危險會從哪個方向過來,但他確定蠟燭店這個集合地點一定已暴露,他不能再用。他讓所有人都離開。他要樸季醒殺掉冷小曼,他用手比畫一下,暗示他用手掐死她,這樣不會驚動八裏橋路周圍的鄰居。冷小曼已證明她自己背叛組織,她的存在隻會危害組織。讓小薛以為是特蕾莎殺掉她的,那是最好的說法,當時他還想留下小薛一條命,他想他以後還會派上用場。現在看來,這個人已不能再用,對組織不能再用的人,尤其對可能危害到組織的人,應該盡快處決。
他在馬立斯茶樓讀到那段報道。他怒氣上頭,差點失控。他把兩隻手按在腿上,告訴自己要調整呼吸。他剛剛平靜下來,就看到那個流氓記者。他知道自己被人認出來。今天不知是什麽日子,諸事不順!他的怒氣再次湧上來。他看到這家夥想偷偷溜走。
絕不能讓他溜走!行動在即,絕不能出現任何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