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安妮日記

1942年6月20日(一)星期六

對於我這種人來說,寫日記實在是一種奇怪的經曆。因為我從沒寫過日記,也因為不管是我還是其他人,都不會對一個十三歲女生的內心世界感興趣。不過那又何妨呢?我就是想寫,我要把心裏話統統寫下來。

俗話說,紙比人有耐心。那天我情緒低落,在家裏托著下巴,無聊又沒精打采,琢磨著是出門呢,還是留在家裏。最後我還是沒出門,而是陷入思考之中。這時,我想起了這句話。是的,紙的確比人更有耐心。再說了,除非我找到真正的朋友,否則我不會把這個硬皮日記本拿給別人看,它可是有個響亮的名字—“日記”。

現在我要說,我最初寫日記的重要原因是:我沒有真正的朋友。

讓我說得更清楚一些吧。沒人相信,在這世上,一個十三歲的女孩是完全孤獨的。其實我並不孤獨,我有疼愛我的父母,一個十六歲的姐姐,還有大概三十個可以叫作朋友的人。另外,還有一大群男孩喜歡我。他們總是用愛慕的眼神看著我,甚至在上課時,還從口袋裏掏出一麵小破鏡偷看我。我有可愛的阿姨,幸福的家庭。表麵上看,我什麽都不缺,除了一個知心朋友。和朋友們在一起時,我們無非就是嘻嘻哈哈,打打鬧鬧,聊的都是些平常事。問題是,我們無法走得更近。或許這是我的錯,我們無法完全信任對方,無論如何,事實如此。可悲的是,這卻無法改變。所以我才開始寫日記。

為了增添這位期盼已久的朋友在我心中的形象,我不願像一般人似的草草記下幾筆。我想讓日記做我的朋友,我還給它取了個名字:“吉蒂”。如果我現在就開始寫,沒人明白我寫給吉蒂的到底是什麽故事。所以盡管我不情願,還是得先介紹介紹我的生活。

我的爸爸,是我見過的最可親可敬的爸爸。三十六歲時,他娶了當時二十五歲的媽媽。1926年,我的姐姐瑪格特出生在德國的法蘭克福。我是1929年6月12日出生的,四歲之前一直住在法蘭克福。因為我們是猶太人,1933年爸爸移民去了荷蘭,在荷蘭一家生產果醬製造機的公司擔任總經理。9月,媽媽艾迪絲·荷蘭德爾·弗蘭克隨爸爸一起去了荷蘭。我和瑪格特則去了亞琛市,和奶奶生活在一起。11月,瑪格特去了荷蘭,1934年2月我也去了。我被大人砰的一聲放在桌上,說是給瑪格特的生日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