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記得有一個笑話,有個人見到上帝,他聽說上帝那裏的一分錢相當於世間一萬元,所以就求上帝說:“上帝呀,您能否給我一分錢?”上帝答:“行啊,等我一秒鍾。”而上帝那裏的一秒鍾相當於世間一萬年(笑)。在造物主眼裏,人的一生隻不過就是一眨眼的工夫,所以說人生真的很短促。但是從微觀角度看,一天一天,一般人要過三萬天;一年一年,也有八十多年。想來還是挺漫長的。
在過了六十歲後,回顧一生,發現世間有趣的人和事物是如此之稀少,讓人不勝感慨。人的一生大多數時間隻能生活在吃喝拉撒的平庸瑣碎之中,見到有趣的人和有趣的事的機會實在不多。
在我看來,世間最有趣的事情莫過於愛情,當人愛上另一個人時,人自身的存在處於最興味盎然、朦朧曖昧的狀態。所有的事情,隻要是可以預知結果的,是可控的,立即就會喪失興味,因為你隻要木木癡癡、按部就班地去做就可以了,預定的結果會自然到來,不會感到興奮、快活、痛苦、刺激,總之,比較平淡。但當人陷入愛情時卻完全相反,他對另一個靈魂隻是一味地喜愛、渴望,可是對方的心思卻是飄忽不定、難以預知的。這種朦朧曖昧和未知就顯得很有趣,像猜謎,又像捉迷藏,那個最終的謎底吸引著人,那個似有似無的身影吸引著人。那謎底如果是 Yes,人會欣喜若狂;那謎底如果是 No,人會痛不欲生。因此,說戀愛是人生最有趣的遊戲,此言應當不虛。
世間比較有趣的事情是創造美。無論是寫小說、寫詩、寫散文,還是寫隨筆、寫博客、寫學術專著。在寫作過程中常常能夠感受到興奮和快樂,那是當你有了一個有趣的想法,做出一個巧妙的表達,甚至恰到好處地用了一個詞,寫出一個句子時,你會感受到快樂。這種快樂在寫詩和小說時感覺最為強烈,在寫博客時有時也能感受到,在寫學術專著時偶爾也能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