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京劇之變遷

評餘叔岩

我這些年來,寫戲劇的文字,總是想寫關於戲劇理論的,不願寫戲評,更不願談腳色。因為這種文字,與戲劇本身,沒有重要的關係,且時間性太短,今天寫出來,明天就或許不合用。尤其是評腳兒的文字,說他好,跡近捧腳,說他不好,人家苦巴苦業的謀個生活,你為什麽要說人家閑話呢?若專以技術的原理來評論,尚還說的出去,若道及人家私德,尤為有傷自己的道德,有失忠厚。這話又說回來啦,你雖不願意寫,但大多數的朋友,都愛看這種文字,大概是因為它比理論文字,情趣較多,刺激性較大。所以有許多朋友,常常來慫恿我寫,總未應命。前年我寫過一篇關於《談譚叫天》的文章,因為他已死去,雖頌揚他,也沒有捧腳的嫌疑。沒想到這篇文章披露之後,大得朋友們的誇獎,接到許多的信,都說這樣文章應該多寫,但我始終不甚讚成。今年春天,不得已又給雜誌寫了一篇《談楊小樓》,結果反應與《談譚叫天》相同,這真是沒法子的事情。

現在又有幾位友人,勸我寫一篇關於餘叔岩的文章,按餘叔岩,還值不得一談。這句話諸君一聽,必然以為奇怪,要說我議論不公,或者說我有糟蹋叔岩的意思。其實不然,我與叔岩,是幾十年的交情,並且同他父親紫雲就認識,我當然不應該且不願意說他壞話的。所謂不值一談者,是有根據有理由的。這裏先說一說什麽樣的才算名腳?再說一說我與叔岩的認識及交情。

我們為什麽要談腳,當然是要把他的好處舉出來,使後來學此者,取為法則;把他的短處,也要說出來,使大家避免。固然自己說的話,也不見得都是對的,但純以藝術為準則,而再秉公立論,則也不會差大格的。究竟什麽樣的才算名腳?據戲界老輩傳說,從前的規矩,有平常名腳及大名腳之分。但從前所謂名腳,與現在所謂名腳,微有不同。從前的名腳,其情形大致與美國好萊塢之電影明星差不了許多。比方,我於民國二十年到好萊塢,即住在飛來伯(南方澤為範朋克)的別墅中,那時他與瑪麗璧克福結婚不久,因與彼處電影界人談起來,說兩位明星結為夫婦,確是美事。但他們都說:瑪麗璧克福是一明星,飛來伯還不夠。又提起賈伯林,他們都說那自然是大明星。聽這些話,足可以證明,他們心目中,對於明星的資曆學識,都得有相當標準的;倘不夠標準,便不能算是明星。不像中國凡能演電影者,差不多都叫作明星,尤其是女演員,更都是紅星,於是舊戲也受了傳染,稍稍能唱者,便都曰名腳,其實從前不是這個樣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