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來自很多方麵,其中重要的方麵都是能夠控製的。特權也是如此。我認為完全可能廢除貧窮和特權—這不可能有什麽問題,它們的被廢除是件值得去幹的事情。兩者都是違反自然法則的,但它們都存在著,卻不是法律。我們必須對結果抱有希望。
對於貧窮,我指的是缺乏個人或家庭必需的食品、住房和衣物。
在生活水平上會有不同的等級。人們在智力和體力上都不是完全相等的。任何以這樣的假設—人是或應該是平等的—為前提的計劃都是違反自然法則的,也是行不通的。不可能也不值得去把高的程度降低。這樣做隻會使貧窮普遍化而不再是個別化。強迫效率高的生產者變成低效率的,並不能使效率低的生產者變得更有效率。
貧窮隻能用豐富的物質去消滅。我們現在的科學已經夠發達了,作為自然的發展,能夠看到有一天生產和分配都如此科學,所有的人都根據自己的能力和勤奮獲得自己的一份。
現代工業在逐漸改善工人和世界的狀況,我們隻需要對計劃和方法知道得更多。最好的結果能夠也將會由個人的創造性和天才而帶來—通過領導者的智慧。政府,因為它本質上是消極的,不可能給予任何真正有建設性的事業以積極幫助。它能給予消極的幫助—去掉進步的障礙,並且不再成為社會的負擔。
貧窮的根本原因,在我看來,根本在於生產和消費之間—包括工業和農業兩方麵的—權力的來源和權力的運用之間的糟糕關係。由於缺乏調節而造成浪費是極其愚蠢的事情。在智慧的領導獻身服務之前,所有的這些浪費都是在所難免的。隻要領導者考慮更多的是錢而不是服務的話,浪費就將繼續下去。浪費隻能被有遠見的人製止而不會被沒遠見的人製止。短視的人把錢放在第一位,他們看不到浪費。他們認為服務是利他主義的,而不是作為這世界上最現實的事情。他們不能擺脫瑣屑的事情以看到大事—看到一切之中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從純粹金錢立場出發的機會主義者的生產是最無利可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