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蓋拉西莫維奇的推測是正確的。
庭長從會議室回來,拿起判決書,就宣讀起來:
“一八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本地方法院刑事庭遵奉皇帝陛下聖諭,依照諸位陪審先生認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百七十一條第三款、第七百七十六條第三款及第七百七十七條判決如下:農民西蒙·卡爾津金,年三十三歲,小市民葉卡捷琳娜·瑪絲洛娃,年二十七歲,褫奪一切公權,流放服苦役——卡爾津金八年,瑪絲洛娃四年,二人皆承受刑法第二十八條所列後果。小市民葉菲米婭·包奇科娃,年四十三歲,褫奪一切公權及特權,沒收其財產,處以三年徒刑,並承受刑法第四十九條所列後果。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平均負擔,如被告無力負擔,則由國庫支付。本案物證一律變賣,戒指追回,酒瓶銷毀。”
卡爾津金站著,還是那樣挺直身子,叉開的手指頭抵在褲縫上,並且蠕動著腮幫子。包奇科娃似乎十分鎮定。瑪絲洛娃聽到判決,臉漲得通紅。
“我沒有罪,沒有罪!”她對著整個法庭大叫起來。“這是冤枉人。我沒有罪。我沒有那種壞心,連想都沒想過。我說的是實話。全是實話。”她往長凳上一坐,放聲痛哭起來。
等卡爾津金和包奇科娃都走了出去,她還坐在那裏痛哭,憲兵隻好拉拉她的囚衣袖子。
“不行,這事不能就這樣了結。”聶赫留朵夫完全忘掉剛才那種卑鄙的心情,自言自語道。而且情不自禁地急急忙忙朝走廊裏走去,想再看她一眼。門口擠了一群又說又笑、對案件結局感到滿意的陪審人員和律師,所以他在門口耽擱了幾分鍾。等他走到走廊裏,她已經走遠了。他快步走去,再不顧慮他這樣會引起別人的注意,直到追上她並且繞到她前頭,才停了下來。她已經不再哭了,隻是一下一下地抽泣著,用頭巾的角擦著有幾處變紅了的臉,從他身旁走過去,沒有轉頭看。等她過去以後,聶赫留朵夫急忙往回走,要見見庭長,可是庭長已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