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沒有按照次序,立即接見了聶赫留朵夫,並且立即就談起敏紹夫母子一案,他已經看過案卷,對於他們毫無根據地遭到控告感到憤慨。
“這案子真令人氣憤,”他說,“很可能,火是房主自己放的,為的是要撈一筆保險費。不過,問題在於敏紹夫母子的罪行沒有得到證實。一點罪證也沒有。這是因為偵查官特別賣勁,副檢察官過分粗心。這個案子隻要不是在縣裏,而是在這裏審理,我擔保能贏,而且我不要任何報酬。好,再談談另一宗案子。菲道霞·比留科娃的禦狀已經寫好。您要是上彼得堡去,就隨身帶著,親自遞上去,再找人求求情。要不然上麵不過向司法部查問一下,司法部再敷衍塞責地回答一下,好把事情了結,也就是不管,這樣就毫無結果了。所以您要想方設法把案子弄到最高層。”
“弄到皇上手裏嗎?”聶赫留朵夫問道。
律師笑起來。
“那是最最高、高到頂的一級。我說的最高層指的是上訴委員會的秘書長或者委員長。那麽,沒有別的事了吧?”“不,還有一些教派教徒給我寫了一封信。”聶赫留朵夫說著,從口袋裏掏出一封信。“如果他們寫的都是實情,這可真是一件怪事。我今天一定要想辦法見見他們,了解一下這是怎麽一回事兒。”
“我看,您變成漏鬥或者瓶口了,監獄裏的冤案都要從您這兒流出來啦。”律師笑著說,“冤案可是太多了,您管不了。”
“不,這可是一件怪事呀。”聶赫留朵夫說過這話,便把這宗案子的實情簡要地說了說。有一個村子裏的人聚在一起讀《福音書》,有一個當官的來把他們趕散了。下一個禮拜天他們又聚在一起,當官的就派了警察,寫了公文,把他們送交法院。法院偵查官審問了他們,副檢察官寫了起訴書,高等法院批準起訴,就把他們送交法庭受審。副檢察官對他們起訴,桌上放著物證——《福音書》,於是他們被判處流放。“這事真是駭人聽聞。”聶赫留朵夫說,“難道真有這種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