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一日,下午兩點十分,刑警隊會議室。
晚上紙醉金迷,上午在家“會客”——這幾乎就是陸風平雷打不動的生活規律。所以要想讓他協助查案,這份工作隻能從下午開始。
聽羅飛把情況介紹完之後,陸風平眯著眼睛問道:“那份檔案是十六年前的?”
“對。”
“十六年前……當時福利院的那些老樓還在嗎?最主要的是孩子們生活和學習的那些場所。”
“不在了。”羅飛給出非常確切的答複,“前幾年福利院遷了新址,以前的老院子早就被拆掉了。”
“哦。”陸風平交叉雙手撐著自己的後腦勺,懶洋洋說了句,“那就有點麻煩了。”
“怎麽了?”
“你要我從一個老太太那裏尋找一段十六年前的記憶,找一個曾經在福利院裏待過的小女孩——這肯定不容易,但對我來說呢,也不是什麽了不得的事情。”陸風平故作玄虛般頓了頓,接著說道,“因為記憶這個東西,隻要存在過,就不會消失。”
“我知道,所謂失憶,其實隻是忘記了通往記憶的途徑。”
“哦?”陸風平略略有些詫異,“原來羅警官對記憶理論也有所研究。”
羅飛解釋道:“淩明鼎給我講解過這方麵的知識。根據他的描述,人的記憶一旦形成,就像把一份文件儲存在電腦硬盤裏,隻要硬盤本身不發生物理性質的變化,這份存好的文件是不會丟失的。但是時間長了以後,我們很可能會忘記文件存在哪個目錄下,於是就找不到那份文件了,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遺忘。而催眠師所做的工作,就是幫助遺忘者找回通往文件的途徑。”
陸風平撇撇嘴:“淩明鼎雖說草包了點,紙上談兵倒也能說得頭頭是道——那他有沒有告訴你,催眠師用什麽方法來尋找被遺忘的途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