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吃過飯後,餘凱琳和孟曉雪漫步到一個廣場。在一張休閑木椅上坐了下來,餘凱琳把日記的事告訴了孟曉雪。孟曉雪十分震驚,同時顯得有些激動。
“怎麽樣,現在證實我說的話了吧?我就告訴你,那個女房東有問題!”孟曉雪說,“你檢查沒有,沒丟什麽東西吧?”
餘凱琳搖頭。“沒有,我現在又沒什麽錢,那屋裏的家具本來就是她的,能丟什麽呀。”
孟曉雪思索了一陣,說:“那她就是那種有偷窺癖的人,以窺探別人的隱私來獲得某種快感——這種人的心理嚴重不正常!”
“我現在怎麽辦?”餘凱琳憂慮地問。
“別在那裏住了唄!她有這種怪癖,你還敢挨著她住呀?”
“我也不想再住在那裏了,可是怎麽叫她退房租呢?”
“你就拿著日記本去找她當麵對質,她肯定沒話說。”
“可我有什麽證據證明日記本上的酒跡就是她造成的呢?她完全可以不承認,說是我自己弄的。”
孟曉雪想了想。“確實,你要真跟她鬧翻的話,對你不利。”
“可不是嗎?我現在還欠著她五千塊錢呢。她要是一怒之下叫我還錢,我哪兒有錢給她?”
“要不……你把房門換把鎖。這樣她就進不來了。”
“這個我也想過,但這樣一來,不就擺明了是怎麽回事嗎?這和跟她明說有什麽區別?”
孟曉雪歎了口氣。“照你這麽說,就不好辦了。”
“要不怎麽找你商量呢?就是因為我沒主意呀。”餘凱琳為難地說,“主要是我借了她的錢,就受到牽製了。”
孟曉雪緘默了一陣,喃喃道:“這個女房東奇怪的地方太多了—四十多歲了不結婚、喜歡怪異的口味、夜晚在家裏跑步,還有偷窺別人隱私的特殊喜好……看來,我擔心的事並不是沒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