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聽哈。”他說。
“噢,有的,我有聽。”
“我不怪你,因為你的表現剛好恰如其分地闡釋了我這首詩的主旨。比起愛情,藝術又算得了什麽呢?你能被這位小姐豔俗的美貌迷得神魂顛倒,對精妙的詩歌充耳不聞,我尊敬你、讚賞你。”
那位小姐從他們那桌路過的時候,克朗肖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快來坐在我身邊,親愛的孩子,讓我們一起演繹愛的神曲。”
“放開我。”她把克朗肖推到一邊,繼續在屋子裏踱步。
“藝術,”他大手一揮繼續說道,“隻是心靈手巧之人發明的避難所,等他們吃飽喝足、不缺女人的時候,就躲進去逃避生活的沉悶。”
克朗肖又滿上一杯酒,開始發表長篇大論。他聲音洪亮、措辭講究,真知灼見摻雜著胡說八道,叫人目瞪口呆、應接不暇,上一秒還在一本正經地戲弄聽者,下一秒又嬉皮笑臉地向他們提出忠告。他談論藝術、文學和生活,時而言辭懇切,時而粗鄙下流,時而嬉笑怒罵,時而淚眼婆娑。他已經醉得一塌糊塗,開始吟誦起詩歌:一首自己的文薇,一首彌爾頓的;一首自己的,一首雪萊的;一首自己的,一首基特·馬洛[197]的。
最後,精疲力竭的勞森站起來準備回家了。
“我也該走了。”菲利普說。
席間最寡言少語的克拉頓留了下來,他嘴角上掛著譏諷的笑容,繼續聽克朗肖咕咕噥噥。勞森把菲利普送回旅館,跟他道了晚安。可是菲利普躺在**怎麽也睡不著。他們隨意擲出的那些新奇觀點不停地在他腦海中翻滾。他激動得渾身的血液都在奔湧,感覺自己身上蘊藏著巨大的能量。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知道我會成為一個偉大的藝術家,”他喃喃自語道,“我能感覺到這種力量就在我的身體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