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華杉講透《資治通鑒》(全十六冊)

顯宗成皇帝下

鹹康八年(公元342年)

1 春,正月初一,日食。

2 正月初七,大赦。

3 豫州刺史庾懌送酒給江州刺史王允之;王允之覺得這酒有毒,給狗喝,狗斃命,王允之密奏皇帝。皇帝說:“大舅(庾亮)已亂天下,小舅(庾懌)又要再亂一次嗎!”二月,庾懌服毒自殺。

4 三月,把武悼後楊芷的牌位供奉在武帝司馬炎廟,以合祭。(楊芷在永康元年被幽廢而死,如今才得以平反。)

5 庾翼在武昌,屢次發生怪異事情,說有妖怪,想要移鎮樂鄉。征虜長史王述寫信給庾冰說:“樂鄉離武昌有一千多裏,數萬之眾,一旦移徙,興建城牆,公私勞擾。又,今後從江州逆流數千裏運輸物資,供給軍府,力役增加一倍。況且武昌是在江東鎮戍之中心,不僅僅是起到防禦上遊的作用,如果建康有事,奔赴救援也不難。如果移到樂鄉,遠在西陲,一朝江東有事,根本來不及相救。身為鎮守一方的重將,應當居於要害之地,為內外形勢相呼應,讓那些野心家不敢造次。當初秦朝忌諱‘滅亡秦朝的是胡人’的讖言,派出大軍,去攻擊匈奴,結果亡於劉邦、項羽之手;周朝時,因為一句‘桑木弓,箕草袋,搞垮周朝不存在’的謠言,禁止買賣桑木弓、箕草袋,一對夫婦犯禁逃亡,撿到嬰兒褒姒,長大後成為國家大禍。所以達人君子,直道而行,驅禍避凶之道,一概不取;隻是盡人事之勝理,思社稷之長計而已。”朝議也認為是這樣。庾翼於是打消了念頭。

【華杉講透】

人之常情,趨利避害,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人隻管算人事,不要去算天命。不能有利必趨,有害必避,因為你做不到,趨利未必得利,避害未必能避。而且,人一旦趨利避害,就會被利害所牽引,沒有了自己的方向,所以,達人君子,直道事人,直道而行,該怎樣就怎樣。正所謂——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而庾翼要避的是妖怪,荒唐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