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北魏主拓跋宏下詔,認為:“鮮卑人把土稱為‘拓’,把君王稱為‘跋’。魏的祖先出自黃帝,以土德王,所以為拓跋氏。土,是黃色,為萬物之元;所以,應該改姓元氏。從代都來的諸功臣舊族,姓氏有重複的,都把它改了。”
於是拔拔氏改為長孫氏,達奚氏改為奚氏,乙旃氏改為叔孫氏,丘穆陵氏改為穆氏,步六孤氏改為陸氏,賀賴氏改為賀氏,獨孤氏改為劉氏,賀樓氏改為樓氏,勿忸於氏改為於氏,尉遲氏改為尉氏;其他改姓的,不可勝計。
北魏主元宏非常重視門第,認為範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羲、太原王瓊四姓,為衣冠之士所推崇,特別遴選這四姓的女兒,以充實後宮。隴西人李衝,因才識被任用,在朝廷身份貴重,所結的姻親,都是名門望族;元宏也娶他的女兒為夫人。
元宏下詔,命黃門郎、司徒左長史宋弁評定諸州士族門第排序,多有升降。又下詔,說:“鮮卑人之前沒有姓,也不講究家世,雖然是功臣賢達的後裔,但還是和寒門賤民沒有區別。所以,當官的人就算位極公卿,他們的直係或旁係親屬仍然居於卑下的地位。鮮卑人中,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自從太祖(拓跋珪)以來,凡是功勳著於當世,爵位高至王公,天下聞名的,將名冊交給司州、吏部,不讓他們的後代充任低賤的官職,待遇與漢人四姓相同。除此之外,應該列入士族門第世家的,另行製定辦法。
“之前為部落酋長,而建國以來已經三代為官在給事中以上,又被封為王或公爵的,應該作為‘姓’;如果本來是卜筮酋長,而建國以來已經三代做官在尚書以上,並被封為王或公爵的,也作為‘姓’。是酋長的後代,但是官位不顯赫的,則稱為‘族’;如果不是酋長後裔,而官位顯赫的,也稱為‘族’。這些‘姓’和‘族’,都應該嚴格審核,不容偽冒。令司空穆亮、尚書陸琇等詳細評定,以保證公平。”陸琇,是陸馛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