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華杉講透《資治通鑒》(全十六冊)

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上

武帝元朔五年(丁巳,公元前124年)

1 冬,十一月五日,薛澤被免了職,公孫弘任丞相,封平津侯。丞相封侯,從公孫弘開始。

【胡三省曰】

漢初通常任命列侯做丞相,而公孫弘先做了丞相,然後才被封侯。所以說丞相封侯的事,從公孫弘開始。

在皇上剛開始要建功立業的時候,公孫弘特意在宰相府東邊開了個門,招攬賢人做參謀,討論國家大事。等到每次入朝奏事時,他就將這些意見上奏。皇上也讓左右的文學之士和他辯論。

公孫弘曾經上奏說:“僅僅十個盜賊張著弓,百姓就不敢反抗。我建議禁止人民攜帶弓弩,以利治安。”皇上讓大家討論這個提議。侍中吾丘壽王說:“我聽說古人之所以製作矛、戟、弓、劍、戈五種兵器,並不是希望大家互相攻殺,而是為了阻止暴力,討伐邪惡。秦朝兼並天下,銷毀了所有的兵器盔甲。盡管如此,人民仍然能使用犁耙、鋤頭、馬鞭、木棒互相攻擊,結果犯法的事反而更多,盜賊更是猖獗,以至於出現了亂世。所以聖王著力於教化而不是禁止,因為聖王知道僅僅禁止是不夠的。《禮》說:‘男孩出生,用桑木弓、蓬草箭,向天和地及東南西北各射一箭,宣告周知。’射禮,作為一種禮節,上至天子,下至小民都該掌握。這也是夏、商、周三代傳承到今天的規矩。我隻聽說過聖王行射禮是用來教化百姓的,沒聽說過禁止弓矢的。況且您要禁,是為了防止強盜用它來搶劫。搶劫是死罪,但無法禁止,因為巨奸大惡,並不回避死罪。我擔心禁令一下,官吏不能禁止壞人帶著刀箭,善良的老百姓用武器保衛自己反而成了犯法的行為。奪走百姓自衛的武器,這是給強盜助威,不妥!”

皇上把吾丘壽王的奏書拿給公孫弘看,詰問他的道理。公孫弘無言以對,表示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