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全集(全四冊)

卷三十一 續編六 征藩公移上 凡二十九條002

行雩都縣建立社學牌 十二月二十七日

照得本院近於贛州府城設立社學鄉館,教育民間子弟,風俗頗漸移易。牌仰雩都縣掌印官,即於該縣起立社學,選取民間俊秀子弟,備用禮幣,敦請學行之士,延為師長;查照本院原定學規,盡心教導;務使人知禮讓,戶習《詩》、《書》,丕變偷薄之風,以成淳厚之俗。毋得違延忽視,及虛文搪塞取咎。

山東鄉試錄 弘治甲子 前序已刻前卷

四書

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

負大臣之名,盡大臣之道者也。夫大臣之所以為大臣,正以能盡其道焉耳,不然,何以稱其名哉?昔吾夫子因季子然之問以由、求可為大臣,而告之以為大臣之道,未易舉也。大臣之名,可輕許乎?彼其居於廟堂之上,而為天子之股肱,處於輔弼之任,而為群僚之表帥者,大臣也。夫所謂大臣也者,豈徒以其崇高貴重,而有異於群臣已乎?豈亦可以奔走承順,而無異於群臣已乎?必其於事君也,經德不回,而凡所以啟其君之善心者,一皆仁義之言,守正不撓,而凡所以格其君之非心者,莫非堯、舜之道,不阿意順旨,以承君之欲也;必繩愆糾繆,以引君於道也。夫以道事君如此,使其為之君者,於吾仁義之言說而弗繹焉,則是誌有不行矣,其可詘身以信道乎?於吾堯、舜之道,從而弗改焉,則是諫有不聽矣,其可枉道以徇人乎?殆必奉身而退,以立其節,雖萬鍾有弗屑也,固將見機而作,以全其守,雖終日有弗能也。是則以道事君,則能不枉其道,不可則止,則能不辱其身,所謂大臣者蓋如此,而豈由、求之所能及哉?嚐觀夫子許由、求二子以為國,則亦大臣之才也;已而於此獨不以大臣許之者,豈獨以陰折季氏之心?誠以古之大臣,進以禮,退以義,而二子之於季氏,既不能正,又不能去焉,則亦徒有大臣之才而無其節,是以不免為才之所使耳。雖然,比之羈縻於爵祿而不知止者,不既有間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