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使我們看到周圍的世界。我們通過對光的感知來收集物理世界的第一手信息,並觀察它們的變化。從這個角度來說,光的這種承載與傳遞信息的能力,也許就是它最重要也是最顯著的特征。
眼見為實
視覺幫助我們找到自己在周圍環境中的位置,同時也幫助我們定義外部事物,為我們構建出一幅真實的世界圖景。不僅如此,視覺所激發的想象力遠超視覺本身。在圖1裏我們可以看到喬治·理奇蒙德(George Richmond)的畫作《光的創造》,它表現了光在人類心靈中占據了非常核心的位置。英語中還有很多由光的概念衍生出來的詞語,例如insight(洞察力)、illumination(既可以譯作光源,也可以譯作啟迪)、clarity(清晰,既可以表示畫麵或聲音的清晰,也可以表示思維的清晰)。這些詞匯都與人的品質或是世界的物理特性有關。在拉丁語中,有這樣兩個描述光的詞語,一個是l u, x一個是l u m。e它n們分別從物質的角度與形而上學的角度對光進行描述。本書的重點放在前者,即從物質的角度來解析光的概念。在哲學、神學、心理學、藝術和文學領域,光的物理特性與其特有的詩意交織縱橫,使得光也常被拿來作比喻,表達對世界的思索,畢竟幾乎所有人都感知過光。正是由於光的物理特性,以及人們通過對光的思索而產生的意識觀念,使光成為科學家與哲學家們數百年來經久不衰的研究對象。
圖1 喬治·裏奇蒙德《光的創造》
光賦予萬物生命。毫不誇張地說,光與我們人類甚至地球得以存在的生物反應過程和化學反應過程息息相關。可以說,光塑造了我們對周圍事物的認知。從我們的日常經驗出發,也能理解光的這種重要性。例如,我們用光來進行照明,既可以是太陽或者月亮發出的自然光,也可以是人造光。大多數的常見光源都使用電力,但有時候我們也使用化學反應來製造光源,例如燃燒蠟燭。光源的不同特征會影響我們對周圍環境的感知,因為不同的光源為它所在的物理空間營造了不同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