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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清明複清明

如芡是那次書寓一等的長三,既賣藝也賣身。所幸資質甚好,勾人攝魂,天生聰慧,能出口成章,吟詩作對,琴棋書畫樣樣精通。

“叫什麽勞子方舉人,都什麽年代了”方榮忙擺著手。他自幼家貧,寒窗苦讀十餘年載,清末中了舉人,欣喜若狂。金榜題名時,人生得意日。

卻難想王朝短命,舉人不再是舉人,任的官也不成官了。但他本還留著條長長的辮子,心裏頭還存著個念想,想著有朝一日清王朝還能複辟,他還是清朝人,他還是那個風光的方舉人。

卻沒想到,一日他上街,沒溜達一陣就被一群警察署的人衝過來一把按住,拿來一把剪刀,哢嚓一聲,把他那條長辮給剪了。

方榮一時摸著直溜溜短刺刺的發,茫然四顧,街上的人早已剪去長辮,改裝易服,成了另一個時代的人了。如今他也和他們一樣了。

他連那條長辮都沒留住,王朝複辟這念想也就隨之破滅。

罷了罷了,就當被大潮卷入漩渦中,既來之則安之,方舉人就如此無可奈何而順流的成了民國時期的人了。

他方舉人不是方舉人了,但一幹本有權有勢,但如今失了權勢,但還有錢,仍舊享著富貴的皇親國戚卻還是皇親國戚,隻不過少了禮儀跪拜,出門沒了八抬大轎,皆皆變成平起平坐的“市民”。

親王對著這個“市民”稱呼不甚滿意,“市”,市井草芥,後接一“民”字,市井草芥之徒。本是皇親國戚,如今仙鶴落入龜池,虎落平陽,親王變為市井草芥之徒,骨子裏卻沒低賤了半分,仍然貴氣著,高昂著頭,家裏頭還有許多迂腐的舊奴,回了家裏依舊有人高聲喚著他“王爺”,跪趴在地,恭迎著他。

方舉人和親王是舊識,他中榜之時,應召入宮,於殿中候君,瞧見一旁自顧自逗鳥逗得甚歡的王爺,不由大驚失色。方舉人不知道他是王爺,隻見他身著淺藍錦衣,提著鏤空黑框的鳥籠,年紀輕輕,臉龐很是青澀,方舉人便以為他是和他一樣的同僚,告知他在宮中私自帶鳥是大不敬,連忙勸慰他趕緊藏起鳥,免得被宮裏人發現,傳到聖上那去,人頭落地,小命不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