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完,她自己先搖了頭。
不會的。
顧冉很聰明。
這個東西,是另外一個人讓她安的。
顧冉當她的經紀人五年,他們倆在一起三年。
她一開始覺得她挺喜歡他的,但一年兩年過去,到第三年,她有點支撐不住了。
娛樂圈嘛,身邊人來來往往很正常,她憑什麽守著一個人?
然後她就放開了。
後來認識一個高層。
某天高層說,你去弄個臍/環吧,這樣玩起來比較有意思,她去了。
然後,被顧冉發現了。
有時候她覺得,顧冉其實早就知道。但他不在意。
之後顧冉明確提出了分手。
他好勝,這對他來說無異於背叛。沈辛梧知道他們兩個再無可能。
她同意分手,但不同意離開顧冉。於是顧冉要自己成立公司,她也跟著出來。
那段時間高層的職位動搖得厲害,顧冉又是合作了這麽多年,最熟悉她的經紀人,他這一走,她當然要跟。
但她覺得,她更傾向於舍不得這個原因。
新公司需要賺錢,有沈辛梧這樣的搖錢樹,顧冉作為商人當然不可能拒絕。
她挺高興,畢竟三年感情,隻要她還在他身邊,顧冉遲早能回心轉意。
但後來,她一天比一天灰心。
在對待感情方麵,男人確實比女人更冷漠。
他接工作時不再考慮她的未來規劃,隻拿她當個賺錢工具。
她想,男人狠起來是真狠,但女人多情起來是真多情。
最近這次紅毯的事情,顧冉出手及時,完全站在她這邊,且打壓對方打壓得非常恨,這讓她恢複了一點信心,也燃起了一點希望。
剛才就是她的試探。
可惜失敗了。
那就算了吧。她本來就不是為了感情能要死要活的女人。
第二天醒來,okbeng已經走了。
沈辛梧穿好衣服下床,走進衛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