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時間:2004年10月地點:青島海洋大學
因特網上很熱鬧,爭論點常常是中日關係、中韓關係或者中印關係。有些爭論者愛拿“民族”說事,常常一篙子打翻一船人,比如把日本少數壞人混同於所有“日本人”,把中國少數壞人混同於所有的“中國人”,於是,不是你罵我“洋奴主義”,就是我罵你“仇外主義”。爭論一涉及民族問題就容易情緒化、標簽化。
在我看來,洋奴也好,仇外也好,都是政治幼稚病的一體兩麵。那麽在進入這種爭論之前,我們最好得知道“民族”是怎麽回事。
'發爾蘭有個學者叫安德森(BRG為O rman Anderson),長期研究民族主義理論,曾經有過一句名言,說民族是“想象的共同體”。在他看來,民族這個概念來源於想象,本身f分可疑,差不多是曆史誤讀的產物。在漫長的中世紀,歐洲分裂成好幾百個城邦國家,哪有什麽“民族”?辨認身份的時候,那時的人們隻知道基督徒與異教徒的區別,隻知道你住這個村和我住那個村的區別,並不知“民族”為何物“法蘭西”、“英格蘭”等等,都是很久以後才折騰出來的說法。“愛沙尼亞”這個詞,直到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才開始使用。
語言常常被看成民族的重要標誌之一。但如果仔細考察,特定的語種其實不一定與民族有什麽對應關係。全世界最大猶太人群體,即德係猶太人,以前通用意第緒語,但這種語言後來恰恰被猶太複國運動大力排斥。意大利在建國的一八六〇年,國民中隻有百分之二點五的人在日常生活中說意大利語。這一類事實,總是被後來的民族主義者視而不見。
由此看來,“民族”並不是古已有之,更不是天經地義。在羅馬天主教霸權體係坍塌以後,“民族”是繼城邦國家之後一種新的組織替代,使分崩離析的歐洲,重新找到了群體情感和利益單元,因此它是現代歐洲的一個產物3史學家霍布斯鮑姆(Erk·Hobsbawm)說過,民族與民主頗有關聯,是民主的一個載體。你們知道,古希臘式的城邦民主並不是全民選舉,占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婦女、奴隸以及鄉下人並沒有投票權。到後來,選民的範圍逐漸擴大,但選民範圍如果需要一個邊界,民族當然就是最合適的身份設限。還有兵役製、納稅義務、教育及其他權益的分配等等,也都不可能無限製地遍及天下,不可能見人就有一份,必須有對象的選擇和設定。這就推動了人們對民族的想象和劃分,在曆史上催生了民族國家。一七八九年,法國革命者們首創國旗和國歌,更使民族概念獲得了一種形象包裝,開始向人們的日常感覺層麵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