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是新時期文學中的王牌概念之一。我十分讚同作家珍視自我、認識自我、表達自我,反對人雲亦雲眾口一詞的同質化,還有那種全知全能指手畫腳的教化癖。
但前人說過:好而知其惡。我也明白,“自我”一詞本身未免過於籠統、簡單以及含混,一旦離開了對話者之間的語義默契,就可能成為一劑迷藥。事實上,九十年代以來,“自我”確實在一些人那裏誘發自戀和自閉,作家似乎天天照著鏡子千姿百態,而鏡子裏的自我一個個不是越來越豐富,相反卻是越來越趨同劃一,比如鬧出一些酒吧加臥床再加一點悲愁的標準化配方,見諸很多流行小說。“自我”甚至成為某些精英漠視他人、蔑視公眾的假爵位,其臆必固我的偏見,放辟邪侈的浪行,往往在這一說法之下取得合法性。在一個實利化和商業化的社會環境裏,在一個權貴自我擴張資源和能量都大大多於平民的所謂自由時代,這一說法的經驗背景和現實效果,當然也不難想象。好比羊同羊講“自我”可能沒有什麽壞處。但把羊和狼放在一起任其“自我”,羊有什麽可樂的?
一個人並沒有天生的自我。嬰兒的自我與成人的自我就不可同曰而語,而前者除了吃奶欲和排泄欲,有什麽可供認識和表達嗎?從嬰兒到成人的過程,豈能在一麵鏡子前封閉式地完成?稍有生物學常識的人知道,一個生物個體的特異,不是這個個體遺世獨立的結果,恰恰是諸多個體組成了係統並且在係統中持久交流與衝突的結果。倒是不能構成共生性係統的眾多個體,隻能像沙子一樣勻質化,即千篇一律的雷同。這就是說,自我隻能產生於社會環境與文化過程,公共群體幾乎是自我之母。
在這一方麵,有些照鏡專家好談佛老。其實佛學一直力破“我執”。大乘佛教倡導“自度度人”,也是擔當社會責任的。佛教重“因緣”,內因外緣就是對一種環境係統的描述。唯識宗將“依他起性”列為要旨第一條,強調任侮“種子”在轉化為“現行”的過程中,有賴於他者的作用,純粹的自我從來不可能生成(見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唯識思想論集》)。有些照鏡專家還好談海德格爾,其實也是愛錯了對象。海德格爾不太懂得整體主義,但還不至於在他的林中小路上自摸成癖。《存在與時間》中最有洞見的部分,恰恰是他發現了“自我”差不多是一個行騙的假麵。他是這樣說的:“此在總是說:我就是我自己;但也許偏偏它不是自己的時候它說得最為起勁。”連“冷漠相處”也是一種“共在”,“這與互不關聯的東西擺在一起有本質的區別。”他不承認“無世界的單元主體”,倒是強調“此在世界就是共同世界,在世就是與他人共同存在。”(見陳嘉映編著《存在與時間讀本》)他差不多用了整整半本書,來說明自我與外部世界是怎樣一開始就相互糾纏和相互滲透,不容人們一廂情願地機械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