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村的兩個後生慘遭大禍。一個電工,一個幫手,架設外線的時候,不知為什麽突然嗬呀一聲,雙雙翻倒在水田,水淋淋的身體抽搐不已。
有人懷疑他們違章操作。有人懷疑另有第三者肇事,比方說在配電間貿然合閘。到最後,幾乎所有人卻一口咬定了供電公司:施工前缺少培訓,施工時沒有監督,材料質量也可疑……總之他們應對死人負責。當時公司總經理把汽車停在村口,不打算進村了。村民們將汽車團團圍住,七手八腳要連車帶人抬進村去,抬到慘兮兮的靈堂前去。他們一開始並沒想到什麽錢,但既然時逢喪禮,狗屁總經理對死者看都不看一眼,鞭炮沒有放一掛,祭幛沒有送一條,撒腿就想走,實在太沒人味,是可忍孰不可忍!
掀了它!掀了它!開個鐵烏龜來嚇哪個?有人衝著汽車大吼。如果不是村幹部及時趕來,人們的扁擔和鋤頭還要砸在車上。
總經理隻是不想沾包,但不合人情的躲閃犯了眾怒。也許正是這一點使輿論全麵惡化,使他陷入了是非難辨的泥潭。人們異口同聲要求供電公司對事故負責,相幹和不相幹的惡語都一齊砸過來。加上死者的親屬在場號啕大哭,人見人憐,人見人悲,婦人們泣聲紛起,急得總經理滿頭大汗,鑽地無縫,插翅難飛,捐出了兩百元還不夠,向所有人賠笑臉還不夠,最後隻得答應承擔責任,一咬牙,給兩家各賠十二萬。
到了這一步,鄉長才及時地出現,連聲說自己來遲了,來遲了,勸退了幾個吵鬧的後生,然後接總經理去吃飯,算是壓驚和聯誼。
我知道這件事的時候,靈堂裏的調解已經完成。但這算什麽調解?我私下裏已隱隱約約知道肇事的第三者是誰。這就是說,肇事者並沒有承擔責任,供電公司卻在相當程度上代人受過。在全麵推行法製建設的今天,這一結果大可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