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六朝人物

2?文獻主司者的道德閃光

邱東聯先生《略論長沙走馬樓吳簡中的佃田租稅簡及相關問題》(見《考古耕耘錄》,嶽麓書社2000年版)另辟蹊徑,認為埋簡與“呂壹事件”有關。孫權即位後,為加強中央集權,設立校事、察戰兩個官職,負責監視臣下百官。嘉禾以後,更任用呂壹為中書校事。呂壹是個酷吏,他自己是南遷人士,因此對江東士大夫進行了無比嚴酷的打壓,丞相顧雍被無罪免職,江夏太守刁嘉被誣陷,差點被殺。東吳政權的大功臣陸遜見呂壹專權,無人可製,甚至與太常潘浚相對哭泣,由此可見江東士大夫幾乎被逼到了絕境。東吳立國初期那種君臣和睦、上下同心的局麵至此一去不複返了。呂壹的嚴格審計推行到長沙,便受到了封邑在長沙郡的顧雍、步騭、潘浚等的強烈反對。他們聯合起來,諫勸孫權,抵抗典校。由於孫吳政權中領兵製的特殊性,孫權最終得以妥協,於赤烏元年(238)誅殺呂壹,廢除典校。長沙郡當然也隨即停止了典校,郡府將這些原來典校的文書檔案集中埋藏於郡府內廢棄井窖中。這種獨特的處理方法既有廢棄的意思,又是暫時保存、防患於未然的做法。我以為,邱說是有見地的。十餘萬枚簡牘排列有序,且都是經濟、戶籍一類,而絕無政治、軍事文書,即可見與戰亂無關。而按之《三國誌·吳書》,呂壹伏誅史實確鑿,《吳主傳》《顧雍傳》《步騭傳》《潘浚傳》《諸葛謹傳》中都有記載,亦有力地支持了邱說。

這裏,我想提出的是“呂壹事件”的“定性”問題,我不同意邱文所謂“呂壹性情嚴峻,執法嚴厲,其做法嚴重損害了各州郡及領兵的權益,引起了朝野內外的強烈不滿”雲雲。吳當然是一個領兵製的政權,大領兵既是將軍,又是郡守,管轄著郡內的土地租稅和人口。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孫權的政治是一種暴政。吳國的刑罰殘酷,賦(租稅)調(兵役)繁重。《吳書·陸凱傳》說:“調賦相仍,日以疲極。”連張昭、顧雍和陸遜等人都說太重,請求減輕一些。孫權對文武官吏存著戒心,因此用刑嚴峻。針對不少武將因畏罪投降魏國,他迫令帶兵守邊境的督軍和將軍交出妻子做保質,如有叛逃,便殺戮保質甚至誅滅三族。大將甘寧戰功赫赫,死後葬於蔣山。孫皓聽說甘寧墓有王氣,竟然在甘寧墓後麵鑿出一條水溝。唐人溫庭筠《過吳主陵》“虛開直瀆三十裏,青蓋何曾到洛陽”,就是諷刺此事。孫權又養一批人叫作校事、察戰,監視文武官吏,發現一些事件,動輒加罪殘殺。良史陳壽在《孫權傳》後評曰:“權性多嫌忌,果於殺戮,暨臻末年,彌以滋甚。”這是很中肯的。呂壹就是一位以“苛慘”著稱的校事。此人《吳書》中沒有立傳,但《步騭傳》中載有步騭曾為呂壹肆虐事上書孫權,說:“聽說掌管刑獄的官署挑剔細微,吹毛求疵,然後誣陷為大案重罪,常以陷害別人來作威作福。無罪無辜的人,卻要意外地遭受大刑,致使官吏百姓人人心存恐慌,不寒而栗。”還說:“今小小的官吏隨便做一點事,都和古代的獄官不一樣,靠接受賄賂來斷案,草菅人命,而把過失歸於朝廷,為國家招來怨恨。一人得意,使以仁義治理天下的事業遭受損失,非常可恨!”步騭是“以德度規檢見器當世”(陳壽評語)的大臣,他上書所雲,當有事實根據,則呂壹的行徑可想而知。《顧雍傳》說:“呂壹、秦博為中書,典校諸官府及州郡文書。壹等因此漸作威福,遂造作榷酤障管之利。”則具體到呂壹不僅狠毒,而且假公濟私,有貪賄罪行。後來,孫權處置呂壹後,“引咎責躬,乃使中書郎袁禮告謝諸大將”。(《吳書·孫權傳》)孫權素來心高氣傲,以吳主之尊而向臣下認錯,可見呂壹確實幹了不少壞事,致使他十分內疚。所以,呂壹伏誅在當年的孫吳故地應該是一件令人稱快的事件。不管長沙郡的文獻主管者對此是什麽態度,將這十數萬枚典校簡牘藏於枯井之中,應該是應付國內突發事變的極為穩妥的措施。如繼續實行典校的政策,則埋簡意在保護;如廢止典校的政策,則埋簡意在廢棄。而無論如何,上司都不會怪罪。埋簡者是用心良苦的,然而他不會料到,這一天他埋下了一座轟動世界的博物館。一千七百多年後,無數才華橫溢的學者將為這口枯井耗費聰明才智,吳國的榮耀和恥辱,將由這口枯井吞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