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在清朝乾隆年間,就開始有人紮蚌殼燈了。耍蚌殼燈的時間是每年正月初三至十五的晚上,場地多種多樣,無論是舞台、廣場、院壩,還是街道等,都可以進行表演。
耍蚌殼燈需要較多的燈具,一般要八個。行走中的順序是火星、白鶴燈、芭蕉燈、紅色的梅花燈、白色的梅花燈、芭蕉燈、白鶴燈,最後又是火星。火星內裝有鋼炭,表演者掄臂畫圓或橫8字形開路,火花四射。其餘各燈則由表演者雙手舉著走,當走到一個表演場地時,分別站於表演場地的兩旁。
表演中,以鷸和蚌代表一男一女兩青年,通過各種動作,表現出他們熱愛生活、憧憬未來、風華正茂、血氣方剛,充滿了生命活力的形象。以漁翁代表老者、長輩,當他看到後代健壯有力又和睦,並且真誠相愛,表現出一種油然而生的自豪感。
蚌殼燈頗具特色,很能體現民間舞蹈的特點。耍蚌殼燈的動作較為簡單,隻有幾個動作反複,因此,觀看蚌殼燈除了看其動作表演外,還要注重唱詞,通過舞蹈和音樂共同來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