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慢慢地往前走。一想到可能就要找到工作了,他感到歡喜鼓舞。他敢肯定,隻要有可能,詹寧斯先生就會給他一份工作。
“他顯然是個熱心人,”卡爾想。“另外,他自己從前也很窮,會同情我的。工資也許不高,不過隻要我能勉強糊口,我並不介意。”對大多數在舒適的甚至可以說是豪華的環境中長大的男孩子來說,幹苦活卻隻掙一點點錢似乎沒有什麽吸引力。不過卡爾卻男子漢氣概十足,對勞動有著正確的認識。很多家境與他相同的男孩都認為自己比車間工人高尚,不過卡爾卻不這麽想,因此也就不覺得做個工人是種犧牲或者丟臉的事。
他非常閑適地往前走,過了十分鍾後,他認為最好還是坐下來等詹寧斯先生。不過他注定要大吃一驚。就在那兒,就在那棵最誘人的樹下麵,躺著一個再熟悉不過的身影。
是那個流浪漢,那個前一天迫使他交出十美元的人。
那個醜陋的家夥抬眼瞧瞧,當他看見卡爾時,臉上露出狂喜。
“是你,對不對?”他說道,從地上爬了起來。
“沒錯,”卡爾懷疑地回答說。
“你還記得我嗎?”
“記得。”
“我有理由記得你,我的小乖乖。你對我玩的那一套可真卑鄙,”他意味深長地點點頭。
“我想是你在對我耍花招。”
“你對那件事怎麽說?”他咆哮道。
“你拿走了我的錢。”
“我是拿了,而且吃了大虧。”
卡爾一聲不響。
“你曉得為什麽,是不是?”
卡爾本可以辯稱自己不曉得被偷走的鈔票是真是假,不過我很高興說他要是真否認了,肯定會做得很不自然,因為無論在什麽情況下,他都習慣於實話實說。
“你曉得那張鈔票是假的,對不對?”流浪漢惡狠狠地問。
“我在旅館拿出來付賬時,服務員告訴我說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