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音樂專指在中世紀及之後的文藝複興時期與宗教音樂相對應的音樂。中世紀的世俗音樂從拉丁歌曲開始發展,其他地區的方言歌曲也相繼發展,與宗教音樂隻重視聲樂不同,世俗音樂對器樂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拉丁歌曲是以拉丁語詩歌作為歌詞的歌曲,其代表是聖母院樂派,他們采用的音樂形式旋律自由,不依附聖詠曲調,遂逐漸與宗教儀式失去聯係,成為供人自由創作的體裁。
早期演唱世俗歌曲的歌手,雖然也屬於流浪藝人,卻以職業樂師的身份出現,賣藝謀生並自發組織了樂師行會,提供專業訓練,作用和現代的音樂學院相當。
另一個音樂創作的重要群體,是中世紀時期的騎士階層。他們作戰時是能征善戰的勇士,到了和平時期就過上了漂泊的生活。這些騎士大都受過教育,比較喜歡吟唱詩歌,因此他們經常把自己漂泊生活中的感觸寫進詩歌中。這些騎士創作的音樂大多采用單聲部的方式,而且會有樂器伴奏。人們稱他們為“遊吟騎士”或者“遊吟詩人”。遊吟詩人音樂在法國最為繁榮,以至於法國遊吟詩人成為世俗音樂的代表。
14世紀初,法國出現了一種叫“獵歌”的標題性多聲部音樂,與教會音樂在形式上有著很大差別。這種音樂體裁采用的是多聲部輪唱的方式,以旋律來模擬日常生活中狩獵或者集市的場景,非常具有生活氣息。獵歌由於活潑歡快的特性,一經出現,立即風靡法國。
這個時候,法國的宮廷勢力不斷增強,貴族紛紛在自己的家裏設置私人的小教堂。為此,宮廷需要大量的音樂家為貴族服務,那些貴族開始和教皇爭奪優秀的音樂家。在這些音樂家中尤為突出的是紀堯姆·德·馬肖。
14世紀的歐洲音樂被稱為“新藝術”時期。這個時期王權逐漸超過了教會的力量,世俗音樂開始與宗教音樂平分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