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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文是怎麽提出“進化論”思想的

在歐洲神學占領人類思想領域的年代,有一個人卻在思考著這樣的問題:自然界的生物過去是什麽樣的?不同種類的生物之間是否有什麽關係?

1831年12月,英國政府組織了“貝格爾號”勘測船的環球考察。達爾文自費搭船,開始了環球考察活動。每到一處,達爾文都會進行非常細致的考察,通過與當地居民交流、采集礦物和動植物標本等,他發現了許多沒有記載的新物種。“貝格爾號”的行程很長,達爾文也由此考察了很多地區,如大西洋中的聖地亞哥島等。在不斷的尋訪考察過程中,達爾文認識到:物種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客觀條件的不同而進行變異。1836年10月,船回到英國,在曆時近五年的環球考察中,達爾文觀察和搜集了大量動物、植物和地質方麵的資料。他一麵整理這些資料,一麵深入實踐,同時查閱大量書籍,經過歸納整理和綜合分析,最終得出了生物進化的概念。

1859年11月,達爾文經過20多年的研究而寫成的《物種起源》終於出版了。在書中,達爾文利用大量的生物分類學、胚胎學、地質學以及考古學方麵的證據,清晰而堅定地提出了“進化論”的思想。達爾文的“進化論”一經提出,就引起了巨大轟動,它不僅推翻了長期以來統治生物學領域的“神創論”和“物種不變論”,還把生物科學的各個領域統一了起來,成為19世紀自然科學發展的重要裏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