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傑明·富蘭克林(1706—1790),美國政治家和科學家,參與起草“獨立宣言”(1776),發明避雷針。
在美國,有很多著名的英雄,多數英雄都讓人們的敬畏。華盛頓太完美了,那些親近他的人都有點怕他;與傑斐遜接觸過的那些人,都被他的才智弄得措手不及;林肯具有普通人的特點,但他的形象帶有莊重的悲哀色彩。然而有一位名人,最典型的美國人的榜樣,一想起他,沒有一個人不感到極大的溫暖。本傑明·富蘭克林,印刷工和作家、哲學家和政治家、科學家和發明家,在某些方麵他是本大洲已產生過的最偉大的人。即使放在任何時代,他也都是非凡的。法國革命領導人米拉波[108],稱他為在全世界擴大人類權利的範圍做得最多的哲學家。“古人們會為這位偉大的天才建起祭壇。”他斷言道。
然而,富蘭克林的性格如此單純、個性如此迷人、幽默感如此風趣,以至我們對他的熱愛毫無保留。他的外貌博得人們的喜歡和尊敬。他的目光沉著、和藹。大臉盤上有雙灰色的大眼睛,一張寬大而幽默的嘴,作為一個年輕人,他有一頭濃密的金黃色頭發。雖然,他作為政界元老的最聞名的標準畫像給人以假象,但他在年輕時有著運動員的體格和精力。有一回,他跟朋友坐船在泰晤士河上遊覽,他就從船上跳了下去,與船並排遊泳,在水上、水下表演花式特技。
富蘭克林生於1706年,是波士頓一個貧窮的蠟燭製造商的兒子,在17個孩子中排行第15。他打破了從英國繼承的呆板枷鎖,日後會成為第一個靠自己力量成功的美國人。他所知道的一切幾乎都靠自學:科學、哲學、語言——拉丁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和意大利語。他還熟悉經典。但是他接受正規教育幾乎不超過一年。在他10歲時,他父親就催迫他幹活。他12歲時就去跟他哥哥詹姆斯——一個波士頓印刷工當學徒。17歲時他為哥哥的報紙投匿名稿件,夜間從辦公室的門縫塞進去。同年,他與詹姆斯發生摩擦後,離開了家去找工作,想在紐約當印刷工,但是沒有成功。他聽說費城有可能找到一份工作,就到費城——一路上大部分時間靠步行。他一抵達費城,就花掉了最後的幾個銅板,買了3條膨起的麵包卷兒,邊吃麵包邊沿街走去,其餘兩條麵包夾在腋下——一個女孩見狀哈哈大笑。這女孩後來成了他妻子。從那以後一個個成功接踵而至。他獲得印刷工的工作,不久就自己從事商業,創辦報紙,後來又創辦雜誌。到了42歲時,他已發了點小財,退出商場——又花40年為國家服務,包括25年國外任職期,兩期在英國,一期在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