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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工林肯

亞伯拉罕·林肯(1809—1865),綽號“劈木人”,美國第十六任總統,共和黨人,就任總統後,爆發南北戰爭,頒布《宅第法》和《解放宣言》,取得戰爭勝利。戰後被暴徒刺殺。

五件與時間、地點不大相幹的事,使亞伯拉罕·林肯成功地當選為總統。倘若沒有偶然的情況協力促成它發生的話,林肯的一切性格特征——他的口才,抑或政治洞察力——皆不能在國家處於最危急的時刻使其成為國家元首。

這些偶然情況是什麽呢?一份酬金200美元發表一場演講的邀請;一個年輕人未能通過哈佛大學的入學考試;伊利諾伊的迪凱特鎮一位政治家,具有迅速吸引大眾注意的本領;一個印刷工未能遵守諾言;最後,旅館房間裏子夜的一場政治陰謀。如果這一切貌似與我們共同接受的曆史不大一樣的話,那麽就讓我們來研究下各個事件,看看林肯是如何上台掌權的——這些事件當時被政治**的表麵興奮所掩蓋,如今又隨時間的推移被模糊。

首先,讓我們去看望一下那個坐在伊利諾伊的斯普林菲爾德破舊的律師事務所裏的灰心喪氣的人吧。這是1859年秋天,林肯五十歲。二十多年來,他一直開業當律師,一年掙大約三千美元,他的財產包括居住的房子、愛荷華的克勞福和塔馬縣的160英畝地,以及有記錄的愛荷華靠近康斯爾布拉夫斯的幾小塊地。他的現金來源很少,盡管最近收到了幾筆可觀的費用。而關於他的存款,他後來寫道:“假如一萬美元能使我免遭約翰·布朗[379]的命運,我都籌不到這筆錢。”

林肯的同事們開始談論他當總統候選人的事時,他反對這些提議,並反問道:“共和黨有紐約的威廉·西沃德和俄亥俄的薩蒙·蔡斯這麽引人注目的領袖,怎麽還會考慮我呢?”然而他還是想當總統,更難以理解的是,他開始借助於演講台——也許那是能讓他公開露麵的手段。不過他也需要額外收入,因此他對在布魯克林的普利茅斯教堂出價兩百美元包括一切開支的演講感興趣。這次邀請對他具有吸引力的另一個原因還在於,這將使他來到更靠近兒子羅伯特的美國東部。羅伯特那年秋天已到坎布裏奇,期望考進哈佛大學。可是在入學考試中,羅伯特十六個科目十五科不及格,因此不得不先到新罕布什爾的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學院完成入學備考。林肯擔心兒子的成績,想借邀約演講之機去看看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