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鄰水後,胡宗榮、劉伯皋二人首先帶兵包圍了縣立高小,抓了一批學生和教員。在審問一個女教員時,寫得一手漂亮字的薛彥夫擔任記錄,得知這個女教員是蘇愛吾的妹妹蘇鶴仙,也得知蘇愛吾確實逃回過家,但早已走了。
其實,蘇愛吾(項鼎)此時並未走遠,而是躲在山上一個農民燒荒的窩棚裏。
因蘇愛吾在萬縣被捕時搞了“假投降”,然後伺機逃脫,逃到重慶後,得知已被省委開除了黨籍,他要求調查處理,但省委因遭“寮葉巷事變”,正在忙著搬往成都,無暇顧及其他,讓他暫時回家,留下永久通訊地址,聽候通知。他便將大妹蘇鶴仙在鄰水縣城的通訊處告訴了省委,然後回到家鄉。據他多年後回憶:
我家在縣中很紅,我不敢住。當時我有一個遠親劉老幺,是一個貧雇農,在一處山上燒荒種玉米,他是我一個表侄,我父親叫我去同他住在一起,對外說我是上山收漆的商人。我去了,他在山上搭了一個人字形的窩棚,自己燒飯吃,也根本無人來住。大約住了一二個月,一天我父親上山來了,說是出了問題,他和妹妹被捕了,原因是省委給我來信由我妹妹收轉,信被清共委員會派到鄰水來的人及縣清共委員會在郵局查獲了,由此知道我回家了。因我在家裏是老大,誰都知道我家裏隻有我一人在外,因此就將我妹妹逮捕了,並將我父親騙到城裏,也關了起來,並宣布全部家產查封,逼我父親交我出去,並說家產可以發還,妹妹亦可釋放,並保證我不但沒有危險,還可以做官。我父聲稱,我和家裏十幾年沒通音訊,實不知我在何處,願意取保出來,登報或托人找我回家。當然也花了些錢,托了些人,保釋出來了……(父親)就道你趕快走吧!就從身上摸出僅有的一塊大洋,又從身上脫下一件舊皮上衣,交我作為行李,也可賣作路費,並叫劉老幺送我走山路到廣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