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 執
高纓同誌的短篇小說《達吉和她的父親》最初在《紅岩》發表時,我曾粗略地讀過一遍。最近,看了作者根據原作改編拍成的同名電影,讀了李士文同誌在《四川日報》上的《小說——電影腳本——影片》一文,看來評論界對小說和電影的改編,是有著針鋒相對的不同看法的。爭論展開了,這就十分有助於啟發人們的思考,於是我又重讀了原作,感到李士文同誌對短篇小說的評價,實有大可商榷之處。這裏,且提出我的不成熟的看法,錯誤是在所難免的,因爭論對原作分歧較大,我在這裏論及的,也就偏多於原作了。
一
對於一篇作品,人們不僅要求它要有正確的思想內容,同時還要求它要有相應的藝術效果。作品的質量取決於思想性和藝術性的高低,這已是人所共識的道理了。從小說到電影的改編而引起關於《達吉和她的父親》的爭論,表明對這篇作品的思想性和藝術性都有不同的看法,這是很自然的。由於對生活的見解不同,對藝術的見解不同,觀點就不會一致。李士文同誌認為作者在短篇小說《達吉和她的父親》裏所表現的矛盾是個人主義的矛盾,因而是沒有社會意義的。作品中的人物境界是低的,所以不是典型環境中的典型性格(其中尚有若幹論點,不必一一列舉)。這就是說,這篇作品的思想性和藝術性都大有問題了!對於作品的評價,我和李士文同誌的意見是有根本分歧的,包括其中的論點,也完全不能同意。但因這些論點幾乎無一不涉及文藝理論上的複雜問題,因水平有限,也因篇幅有限,這裏不能詳細論及。作品是客觀存在的,問題在於究竟怎樣評價這篇作品,這就必然涉及如何理解作品中表現的矛盾和它的人物形象等問題。這是本文擬著重探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