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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無法生存。三門峽移民們經曆的那一幕在今天看來是無法想像的,然而它是真實的。幾乎從移民們遷移到目的地的第一天開始,他們就踏上了“返庫”之路(回到三門峽庫區)。從1957年開始到1990年為止的三十多年裏,返回三門峽的移民多達一二十萬人。他們中大多數是在中央[1985]29號文件下發後遷回的“合法返遷移民”,還有相當一部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遷回三門峽,流落各地,有的則在返回的路上發生了悲劇……

三門峽移民留下的傷痛,像警鍾長鳴,無時無刻不在警醒著黨和政府的決策者:那就是任何一項重大的水利工程的移民政策在其決定之前,必須充分考慮科學性、現實性以及絕不能動搖的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離開了這幾點,特別是最重要的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我們將為之付出不可估量的代價。

三峽移民的數量遠遠超過過去任何一座水庫的移民,甚至是過去幾大水庫的移民總和。根據規劃,三峽工程的全部移民實際超過120萬人。這還僅僅是人,須知遷移一個人,就會有隨之同遷的物,而物的概念遠遠比人的數量大出幾倍。長江三峽水庫建成以後的水位基本穩定在175米,也就是說在這水位之下都屬於淹沒區。根據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1993年向國務院報告的三峽水庫淹沒在175米水位線以下的實物大致有:房屋麵積共為3479萬平方米,其中城鎮1611萬平方米,農村1087萬平方米,工礦企業751萬平方米,其他30萬平方米。移民除了人和物之外,還有賴以生存的土地,合計被淹的耕地果園等麵積就達48萬畝。另有工礦企業1599個,碼頭593處,水電站144處……更有外人並不知情的城鎮淹沒移民這一大塊。三峽庫區淹沒線以下的市級縣級城鎮13座,鄉級建製鎮114個。其中全淹的縣城有8個,他們是湖北的秭歸、興山、巴東,重慶的巫山、奉節、萬縣、開縣、豐都。以上這些縣城別看它們“在冊”人數隻有幾萬十幾萬人,但它們都是曆史名城,而每一個城市不僅供養著固定居民住戶,還有相乘數倍的“外來工”。可見,三峽移民的概念何止是一個簡單的“百萬移民”。實際上每一個移民背上擔起的則可能是一個家園,是一個碼頭,是一條公路,也可能是一座工廠,是一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