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寒,然後知鬆柏之後凋也。
——孔子《論語》
故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 曾益其所不能。
——孟子
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裏發生。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
——《聖約·舊約約旦記》
父親:拋妻別子“賣豬仔”——侍郎故裏:滿門忠烈延世澤——中國苦力:曆史沉痛的記憶——梁啟超:《新大陸遊記》
馬應彪出生於1860年12月21日。
出生地是廣東香山縣城附近的沙湧。
那是一個風雨如晦的歲月,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最恥辱的年份——第二次鴉片戰爭,以這一年簽訂的《北京條約》為標誌,清廷喪權辱國,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而列強瓜分中國亦己到了肆無忌憚的程度。《北京條約》把《天津條約》中所規定的對英、法的“賠款”,都增加為800萬兩,另還加上“恤金”70萬兩;俄國則奪去了黑龍江以北與烏蘇裏江以東中國的廣大領土,達100多萬平方公裏,相當於英、法、意三國領土之和。
而鴉片煙,則成為“合法的進口商品”。
在這些條款中,與馬應彪的命運息息相關的,則有這麽一條:
——準許華工出國到英、法屬地或其他外洋地方做工。
而這一條的交換代價,則是開放內地任其英人深人。
這一規定,使外國侵略者在東南沿海掠買華工,大批販賣出洋的暴虐行為,從此得到了“合法”的保障。
也可以說,馬應彪剛一誕生,他的命運便已被決定下來。
這一屈辱條約的簽訂的背景更在於:英法侵略軍已打進了北京城,鹹豐皇帝亦已逃到了熱河行宮。
就這年9月9日,對東方文明駭人聽聞的浩劫——火燒圓明園的曆史慘劇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