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虧的人不會永遠吃虧,占便宜的人也不能一直占便宜,對待吃虧占便宜,應該用平和的心態,不計較,不爭鬥,切忌貪心不足,吃一點虧就無法忍受,更不能想著占別人便宜。老想著占別人便宜的,到頭來反而是自己吃虧。
阿拉斯加有一位老太太,在90歲的時候患了重病,老太太膝下無兒無女,但是有一所豪華的大宅子。
老太太的私人律師想得到這座房子,但是按照當時的市場價,這麽豪華的房子至少也要70萬美元,律師根本就負擔不起。思前想後,這個律師決定同老太太簽訂一份合同,合同規定:在老太太有生之年,律師每月付給她2500美元生活費,並且幫助她雇用伺候她的用人,相應地,等到老太太去世的時候,這座房子歸律師所有。
律師想著,老太太已經90歲了,老年病又這麽嚴重,就算她能活到100歲,再活十年,自己也僅僅付出40萬,怎麽算也是賺了,老太太又沒有家人,沒人來跟他算這筆賬。
對於律師提出的合同,老太太很快就答應了,是因為自己沒人照顧,確實需要律師的幫助,而且自己無兒無女,這房子留給誰也是無所謂了。
然而,令大家沒想到的是,老太太在用人的照料下身體竟然漸漸好起來,不知不覺活過了100歲。律師心裏很慌,但由於合同有法律效益不能違背,隻好繼續給老太太提供生活費。
老太太去世的時候122歲,在這32年中,律師總共付出127萬美元,將近房子價值的兩倍。
律師覺著老太太活不久了,想借機占老太太便宜,不花多少錢就占下老太太的房子,沒想到最後落得個吃虧的結果。
世事難料,哪有那麽多好事都能讓你算計上?真是應了那句“聰明反被聰明誤”。這個故事給那些為了一己私利想占別人便宜的人上了精彩的一課,總想占別人便宜的人,恐怕沒有那麽幸運能占得著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