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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5 不做不該做的事

討論

·總有人常常會告誡你說:“不做不該做的事。”你怎麽能弄明白哪些事是不該做的呢?

· 下麵這些,對幫助你弄明白哪些事是不該做的,各能起到多大作用?

A.你的父母 B. 你的宗教

C. 你的國家 D. 書本

E.跟人談論有關道德的話題,然後自己琢磨

F. 你的“本能”直覺

G. 你還能想出什麽來嗎

· 什麽事是“該做”的呢?還是說,隻要你認為“該”,就是“該做”的了?

A.假如說你們班人人都認為從別人的鉛筆盒裏偷支筆是可以的,這能不能算是“該做”的事情?

B. 假如說你們國家幾乎人人都覺得把人殺掉沒什麽關係,這能不能算是“該做”的事情了?

· 有沒有什麽事情是不論別人怎麽看你都認為是“不該做”的事情呢?

背景介紹

康德是一位“義務論者”[59]。他認為,有些行為(比如撒謊),不論能給人帶來什麽樣的好結果,都是“不該做”的事情。他覺得道德須以律法為準繩,遵守道德是每一個人對他人的義務。他最為著名的一句話,是他在講述“絕對命令”時所寫下的一句話:“任何時候都須按照能成為世間行為準則的格言去行事。”這意味著每當你要做什麽的時候,須先想一想,假如每一個人都能合法地那麽去做,這世界該會是什麽樣子。如果人人都那麽做會令這世界成為一個美好的地方,你就可以去那麽做了。

傑裏米·邊沁和約翰·斯圖亞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60]則反過來是“功利主義者”[61]。他倆認為,要鑒別你的行為是該做的還是不該做的,需以該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為基準。也就是說,你需想一想,如果那麽做(比如撒謊)了,你會給這個世界帶來的是更多快樂還是更多痛苦。如果帶來的快樂要更多些,那麽從道德角度來說就是該做的;如果帶來的痛苦更多,那就不該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