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大人:
為進一步增進夫妻感情,確保本人形象不致毀於一旦,適當保留男子漢尊嚴,本著“掙多掙少,不花最好”的治家原則,現請求將本月零花錢由20元調整為100元,具體理由如下:
我的自行車已經伴我多年。要是沒記錯的話,是孩子沒生的頭幾年買的,現在孩子已經13歲。每次出行時,我一個人騎已經處於超負荷狀態,更何況每天孩子還要與我共乘,其負擔可想而知。近一段時間以來,它已經多次向我罷工示意,為此,也曾提出書麵報修申請數十次之多,每次你均以“堅持一下再說”為借口,一直未予批準。16日早晨上班途中,它老人家終於不堪重負,趴窩了,我連扛帶拽長途奔波了40多家修車鋪,均表示已無修理價值,並且賣破爛人家都不收。為此,我隻得咬牙,花了1元錢坐車上班,不是我擅自花錢坐車,如果上班遲到,罰的錢比這坐車的錢要多得多,所以自作主張一把,如有不妥,可從本次下撥零花錢中扣除。為此,如有可能,我想用30元買個“除鈴兒不響哪都響”的二手車改善一下出行條件。
7日中午單位停電,科裏一行10人出去吃飯,我假裝喝多逃避買單的計劃不幸意外失手,其實也不是我愣裝大眼兒,本來有人買單,因為酒勁兒一上來,拿著杯子就要跟老汪碰杯,不想老汪兜裏剛買的諾基亞N8手機響起,剛一從兜裏掏出來便“喜迎”我手中的酒杯,差點沒整杯酒澆上去!“嘿,幹哈了!你悠著點兒啊,這可是我剛從網站上網購的正品手機,弄壞了你賠得起嗎?今兒中午的酒錢你付了啊!”訓得我當場是羞愧難當啊,遂將手裏僅有的20元錢給了他,要知道這20元錢是晚上給孩子交的牛奶錢。沒辦法,下班前,我隻得向老張又借了20元錢,這兩天他已向我催要多次。你知道,他們家那位和你一樣,對老公管得特別細致,尤其是在經濟方麵,有時他的兜裏甚至比我還幹淨。因為是請客,這20元錢已無要回可能,看在老張老婆和你一個單位的麵子上,也看在我常年白吃白喝不買單的麵子上,這20元錢你還是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