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個仙女,不知怎麽闖了禍,仙境的最高法庭決定懲罰她,讓她在之後的幾年裏變成一種動物,並且當她恢複原型的時候,她必須要給兩個人帶來好運。法庭決定讓仙女自行選擇變成什麽動物。仙女喜歡黃色,於是她把自己變成了一隻從來沒人見過的可愛小鳥,渾身長著閃閃發光的金色羽毛。幾年後,仙界對她的懲罰即將結束了,於是她飛去了巴格達,被一個捕鳥人捉住了。這時,巴迪·阿爾·紮曼剛好走下他宏偉壯麗的夏日行宮,在城外散步——巴迪·阿爾·紮曼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世間的奇跡”。人們認為他是太陽底下最幸運的人,因為他是巴格達的首富,擁有數不清的財產。但正因為如此,他已經對他的財富感到不耐煩了,漸漸地,他對任何事都喪失了興趣,甚至沒有一刻是真正快樂的時候。於是他總想得到自己的寶庫裏沒有的東西。他的宮殿華麗得足夠讓五十個國王心滿意足地住在裏麵,可現在他還是沒精打采地走了出來,因為那裏麵已經沒有任何能勾起他興致的玩意兒了。
捕鳥人覺得發財的機會到了,因為如果他把這隻稀罕的黃鳥獻給巴迪·阿爾·紮曼,他肯定會立刻把它買下來。捕鳥人想得一點也不錯。巴迪·阿爾·紮曼把這隻可愛的小鳥捧在手裏仔細觀瞧,突然看見它的右翅膀下麵寫著一行小字:“吃掉我的頭的人,將會成為國王。”左翅膀下麵寫著:“吃掉我的心的人,每天早上都會在枕頭下麵發現一百個金幣。”盡管已經有了那麽多財富,巴迪·阿爾·紮曼還是立即決定占有那些金幣。這筆買賣很快成交了。巴迪·阿爾·紮曼卻犯了難:該怎麽烹調這隻鳥呢?在他那麽多的仆人裏麵,他誰都信不過。最後他問捕鳥人是不是已經結婚了,然後他命捕鳥人把鳥帶回家去,讓捕鳥人的妻子煮熟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