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安德魯·蘭十二色童話全集. 深紅色童話書

27.尼爾斯和巨人們

賈特蘭地區不長樹,因為這裏土壤沙化,常刮大風。在這片荒野上,住著一對夫妻。他們倆擁有一座小房子,一群綿羊和兩個兒子。大兒子名叫拉斯馬斯,小兒子名叫尼爾斯。拉斯馬斯像父親一樣,喜歡牧羊,可是尼爾斯卻夢想成為獵人,因此成天悶悶不樂,直到有了槍,有機會射擊了,他才高興起來。其實,他的槍不過是把老式的前裝火石槍,可是尼爾斯卻把它當寶貝,他扛著槍,見什麽射什麽。他這麽苦練射擊,很快就成了一名優秀的射手,連從沒見過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很多人以為,除了射擊,尼爾斯沒別的長處,這個觀點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改變的。

拉斯馬斯和尼爾斯的父母親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隨著年齡的漸漸衰老,母親產生了一個念頭:她想去羅馬見教皇。盡管家裏人都覺得沒這個必要,可母親最後還是實現了自己的願望:他們變賣了所有的綿羊,鎖上家門,徒步踏上了去羅馬的路。尼爾斯還帶上了自己的槍。

“你帶槍想幹什麽?”拉斯馬斯說,“我們還有很多東西要帶呢。”可是,尼爾斯堅持要帶上自己的槍,因為沒有槍,他就不會快樂。

他們出發的日子是夏天最熱的時候,因為天太熱,他們中午不敢趕路,晚上他們又害怕迷路,害怕遇上強盜,也不敢趕路。一天,他們在日落前趕到一個小客棧,這個客棧在森林邊兒上。

“我們就在這兒過夜吧,”拉斯馬斯說。

“真想得出來啊!”尼爾斯說,他對於這種慢吞吞的旅行漸漸失去了耐心。“我們白天怕熱不走,一到晚上就停下來休息。照這樣下去,我們什麽時候才能到羅馬?”

拉斯馬斯不願意繼續走,可是兩位老人同意尼爾斯的觀點,尼爾斯說,“晚上並不黑暗,月亮一會兒就會出來。我們可以到客棧去問問,看看我們該怎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