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和談重啟,完顏宗弼對趙構、秦檜二人明確提出:“你們朝夕請和,嶽飛卻正在圖謀河北,必殺嶽飛,才可議和。”
紹興十一年(1141年)七月間,秦檜開始了對嶽飛的迫害。秦黨的右諫議大夫萬俟卨首先上章彈劾嶽飛。萬俟卨首先彈劾嶽飛爵高祿厚,誌得意滿,生活頹廢,不思進取。誰都知道嶽飛根本就不是這樣的人。後來,秦黨又給嶽飛強加上了“不戰”和“棄地”的罪名,彈劾堅持抗金的嶽飛不抗金,要求罷免嶽飛的樞密副使職務。秦檜控製的禦史台官何鑄、羅汝楫等接連彈劾嶽飛,要求盡快處分。嶽飛因此被罷官。秦檜要置嶽飛於死地,還需要尋找更大的罪名。“消極抗金”的罪名是“殺”不死嶽飛的。於是,一場政治謀殺展開了。
嶽飛有個部下叫作王俊。王俊在紹興五年(1135年)就擔任了湖南安撫司統製。嶽飛進駐湖廣的時候,王俊調入嶽家軍,隻擔任前軍副統製。此後數年,王俊因為無功,嶽飛一直沒有給他升官。秦檜看出王俊對嶽飛有不滿心理,夥同張俊以觀察使的職位引誘王俊,指使王俊出麵“告發”張憲與嶽雲謀反。
謀反是大罪。現在有官員出麵檢舉,張憲、嶽雲立馬被逮捕入獄。嶽飛隨即受到牽連。十月,朝廷張榜宣布張憲一案“其謀牽連嶽飛,遂逮捕歸案,設召獄審問”,將嶽飛逮捕入獄。嶽飛入獄時長歎道:“皇天後土,可以證明我嶽飛對朝廷的忠心。”
嶽飛入獄後,趙構派大臣出使金朝,希望締結和約。宋朝使臣在宗弼麵前再三叩頭,哀求議和。宗弼同意講和。十一月,金朝使臣蕭毅到江南冊封趙構為宋國皇帝,並帶來了最後的和議文本。宋朝向金稱臣,趙構向金熙宗發誓:“臣趙構蒙大金朝恩典,才能夠成為大金朝的藩屬,臣世世子孫都謹守臣節。”每年金帝生辰或元旦,南宋都向金朝遣使送禮祝賀;宋朝每年向金朝進貢白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邊界線從黃河南移,兩國以東起淮河中流、西至大散關一線為界,地跨邊界線南北的唐、鄧、商、秦四州的大部分土地給劃給金朝;南宋不得隨意更換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