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本由理想產出。理想者為事實所感召,立之以綱維時會之遷流者也。必有新理想導之於先,乃有新政治實現於後。國人局於現象,鑒吾國政治狀況,大似歐洲十八世紀之初。凡所論列,多摭拾81十八世紀以前之學說,以津津自憙。如天賦人權、小己主義、放任主義,早為西人所唾棄者,尚嘖嘖稱道,自詡新奇。殊不知政治進化,非同機械;發達變遷,均為有意識之動作。凡他國由枉道而得之利益,吾可由直道而得之。他國幾經試驗,由失敗而始得成功者,吾為後進之國,自應采取其成功之道,不必再經其失敗之途。由此以推,則凡先進國回環頓挫,曆數世紀始獲得之進步,後進國可尋得捷徑,而於一世紀之中追及之。然則述西人政治思想之變遷,以為吾國政治思想變遷之引導,誠為今日之急務焉。茲略舉數事如左:一、國家觀念之變遷
古代人民思想,均以國家為人生之歸宿。故希臘羅馬及前代之倭人,莫不以國家為人類生活之最高目的。人民權利,皆極端供國家之犧牲。至唱人權、放任、小己之說者起,乃一變其說,謂國家權力,與人民權利,絕不相容;且有謂政府之存在,徒因人類之有罪惡;罪惡一去,政府斯亡,乃至十八世紀以後,新國家主義日益發明,如費舒特(Fichte)、海格爾(Hegel)、瑪誌尼(Mazzini)、加奈爾(Carlyle)、駱司硜(Ruskin)、格林(Green)諸氏,均闡發國家之功能:以為人類一切障礙,惟賴國家之力,可以鏟除;一切利益,惟賴國家之力,可以發達。
在千八百六十四年,英人之思想,以反對國家者為正教,以信賴國家者為異端;在最近數年前,則以信賴國家者為正教,以無政府主義為異端。考其所以變遷之原因,蓋一由國家觀念,大異於前,一由國家功效,昭昭在人耳目,故也。唱人權放任小己之說者,以為國家權力,與人民權利,乃兩相妨害之物;國權一伸,民權自不得不縮。近世乃知人民之權利自繇,由法律所賦予。國家權力強固一分,即人民權利強固一分,確認國家無自身之目的,惟以人類之目的為目的。猶經濟學上之富然:富非人生之究竟,乃為求達人生究竟之一途;國家亦非人生之歸宿,不過為人類憑藉,以求歸宿之所在耳。又因列強競爭,日形激烈;人民自繇,僅為此小國家主義所限製,勞勞戰備,日在惴惴戰栗之天,自繇範圍,終嫌狹隘。於是信賴民族競爭之小國家主義者,又一變而神想乎人道和平之世界國家主義。歐戰告終,國際間必發生一種類似世界國家之組織,以衝破民族國家主義之範圍。此征之於最近西人輿論而可信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