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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3 年少輕狂

沈放和江晚吟的婚禮在北城舉行,日子定在了十一月十一日,很是耐人尋味。

葉敬辭原計劃帶尤嘉一起去現場應個卯,送了禮金就走,偏巧前一天盛景華庭有業主去東來集團鬧事,保安驅逐時兩方發生了衝突,有業主受傷,業主代表緊急給他打電話,讓他回去一趟。

他月初時向法院遞交了訴狀,這段時間也一直在收集證據,包括收集小區土壤和自來水樣本送檢、搜集鉛中毒業主的病曆……

可是這些都不是最直接有力的證據,如果能找到當年參與回填的當事人做人證,勝訴概率將更大,可惜他唯一能找到的隻有陳先生,原本寄希望於他,但他患有精神疾病,錄音筆裏的內容已經不足以作為證據了。

關於人證,葉敬辭在想別的辦法的同時也聯絡了業主代表,讓他盡量去平息業主們的怒氣,拉橫幅維權的做法除了能製造輿論,並沒有其他實質性的意義,可是部分業主仍然很激進。

葉敬辭下班後買了高鐵票回安平,到站後乘出租車直接去了中心醫院,受傷的業主正在住院接受治療。途中他聯係業主代表問了他們所在的病房,驀然抬頭看窗外,發覺司機行駛的路線越來越偏。

他看了眼自己手機上顯示的地圖導航,隨口問:“師傅,不對吧,這條路不是去醫院的。”

“沒錯。”

葉敬辭皺眉瞄了一眼儀表盤,本來指向時速三十的指針,迅速跳到了六十。他警覺地轉頭看司機的側臉,車裏沒開燈,借著路邊暗淡的路燈,他隔著兩人中間的防護欄,看見司機眼角有一塊疤,男人覺察到他的目光,腳下油門不減,勾唇輕哂道:“不記得我了?”

葉敬辭愣了一瞬,忽然笑了。他這人最擅長的就是記憶,怎麽可能會忘了砸他車的人,眼前這位就是那天毀車的三個男人之一,後來被拘留了十天,從聯係他的警察口中,他知道眼角有疤的這個男人名叫阿威,據說是派出所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