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一件奢侈的事;婚姻,需要遷就和妥協。
兩個人走到一起,是一個不斷磨合的過程,就像砂砬與蚌磨在一起成就一顆珍珠。
人們看到的,隻是珍珠的光澤,誰會理睬那些以往的眼淚與疼痛呢?
都說丈夫做錯了事,妻子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然而要到連警察也被驚動了再來通知那妻子知道,就未免太離譜。
盧家平靜的生活再一次被打亂了,盧媽媽老淚縱橫,先責怪女兒:“怎麽就會一點蛛絲馬跡都沒看出來?他這是第幾次了?他們有多長時間了?那個保姆是你找的,可是引狼入室!”又詛咒女婿,“我們盧家哪一點對不起他許家,許峰這孩子我從小看到大,怎麽就沒看出來他是這麽個畜牲呢?”
盧越勸母親:“也許這件事不能全怪小峰,他再怎麽也到不了強奸那個份兒上,核桃又不是天姿國色,許峰又不是第一天認識她,哪裏就會強奸呢?一定有誤會。”
盧媽媽聽不入耳:“你當然護著他,你也不是什麽好東西,吃裏扒外的混帳!當初要不是你拈三搞四,怎麽就會把我個好媳婦兒給弄丟了去?我這是造了什麽孽呀?生個兒子是這麽沒腦子,找個女婿也這麽渾?”說著越發大哭起來。
盧越稀裏糊塗被卷進去挨一頓罵,隻得噤聲,再不敢勸一句。盧爸爸也是長籲接短歎,反而是琛兒忍著滿腹悲傷委屈來勸母親:“哥哥說得沒錯,許峰八成是一時糊塗,事情絕不會像核桃一麵之辭說得那樣。咱們先別急著論誰是誰非,得想辦法先把人弄出來再說。”
盧越說:“我去找找以前的同事想辦法吧。”他從前在市政府做事,認識幾個司法機構的朋友。
盧媽媽卻咬著牙發狠:“想什麽辦法?就應該叫他關在裏麵吃點苦頭,他爸媽老早去了美國躲輕閑,把他獨個兒扔在大陸,我們拿他當親兒子看待,對他這麽好,他倒對不起我琛兒,要我說,就該把他好好關幾天,看他還敢不敢吃著碗裏的看著鍋裏的!”說完了,又哭,倒催著兒子,“你不是說要找同事想辦法?倒是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