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回《茉莉粉替去薔薇硝》,四官大戰趙姨娘一幕,堪稱是第九回“頑童鬧學堂”的女伶版,寫得熱鬧非凡,卻另有一番口角含香,花容堪憐。
要說那趙姨娘也實在不靠譜兒,“愚妾爭閑氣”一回中已經足見其愚知淺見,不知所謂了,給親生女兒沒臉,開門第一句話就是“這屋裏的人都踩下我的頭去了”,先就自己給了自己一個最卑微的受害者定位,然後還想爭臉麵爭銀子,又怎會讓人瞧得起看得上呢?
這回也是一樣,聽說賈環在寶玉處向小丫頭芳官討薔薇硝,卻隻討了茉莉粉來,原該自愧才是:一個爺們兒要給相好的送禮物,就該自己拿銀子買去,怎能跑到別房小丫頭跟前去討硝討粉的惹厭!那芳官的地位比彩雲猶不如,這禮物送起來又有何趣味,況且還是錯的。
這事兒做得已經夠沒臉了,正該悄悄兒地偃旗息鼓引以為戒才是;然而趙姨娘典型的不著調兒思維正在此處,反覺得自己捏了芳官的錯兒,以為大鬧一場,把丟臉的事張揚得滿園子皆知,才是爭臉。她的理論是:“趁著這回子撞屍的撞屍去了,挺床的便挺床,吵一出子,大家別心淨,也算是報仇。莫不是兩個月之後,還找出這個碴兒來問你不成?便問你,你也有話說。寶玉是哥哥,不敢衝撞他罷了。難道他屋裏的貓兒狗兒,也不敢去問問不成!”
這心理也夠特別的,先是擺明車馬為的是報仇——可是報的什麽仇呢?向誰報仇呢?難不成是跟芳官等小丫頭的仇?自然不是,這仇指的是趙姨娘一慣的心理定式:“這屋裏的人都踩下我的頭去了”。認定全世界的人都在欺侮她,所以鬧事就是報仇。
可是她自己也知道這行為是沒理的,所以預先想好了退路,趁著賈母王夫人守靈顧不上,大鬧一場,等兩個月後消停了,縱翻出來也不好問的——為什麽不會問呢?因為芳官隻是個不起眼的小丫頭,便如貓兒狗兒一般,賈環畢竟是主子,難道一個爺打了貓兒狗兒,還要被裁辦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