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君的前任跟她是研究生班的同學,N君是本校直升的法學院高才生,不但專業課成績一流、英語一流,而且非常聰明、能言善辯,永遠都是辯論會上的明星。沾了北方人的光,她的普通話說得特好,這在卷舌音平舌音分不清楚的南方學生中非常有優勢,所以每次辯論的時候對方還在為表達不清楚懊惱時,她已經像尖嘴八哥兒似的把風頭搶盡了。這種女生放到校園裏就成了沒人敢摘的鞭炮花—男生們覺得女生拙嘴笨腮或者偶爾撒撒嬌吵吵嘴是蠻可愛的,但是張嘴就吵架,他們招架不住。
直到研究生二年級的時候,N君遇到了律師男,命運就改寫了。
律師男滿足N君對男友的一切想象,夠高,夠聰明,夠有魄力,夠爺們兒—最重要的是,他們一見鍾情,第一次在辯論會過招之後一拍即合,就決定在一起。
N君千挑萬選選中的律師男其實比她小一屆,但是年紀比她大,因為有好幾年的工作經驗。職場當然比學校鍛煉人,幾年的職場曆練使原本就木秀於林的律師男更顯出眾,站在一幫愣頭小子中間格外引人注目。N君和律師男很快成為大家稱道的一對。
律師男適應不了住學生宿舍,經濟條件也不錯,於是跟N君商量了一下就去學校外麵不遠的地方租了一套精裝修的小公寓。
那會兒雖然有學生情侶在外麵租房,但是迫於經濟壓力,租的多是筒子樓或是簡陋的毛坯房什麽的。律師男和N君不存在這個問題,所以略顯“奢華”的居住條件讓N君的很多同學很羨慕。N君和律師男也都開朗好客,經常叫同學過來改善夥食。大家吃怕了食堂裏寡淡的飯菜和湯水,周末的時候去N君那裏燉肉打牙祭,皆大歡喜。
那段日子,N君前所未有的幸福,覺得結婚的二人世界也不過如此,房子不必大,隻要溫馨即可;生活不要太忙碌,要有聚會的時間;不用太有錢,手頭不緊就好……總之,一切的一切都是那麽好。隻要有心愛的人,什麽遠大的夢想都細小如塵,她甚至暗笑曾經的自己,那麽好強做什麽,畫了一個大圈,還不是把一個心愛的男人當成了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