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二號坑的文物剛剛清理完之後,“二陳”意料之中的事情如期而至了。
就在廣漢縣警方前來守衛的時候,廣漢縣副縣長陳治山就曾專程來到三星堆告知“二陳”道:“這堆東西挖出後,要給我登記造冊,原原本本地放在磚廠駐地。未經廣漢縣委、縣政府批準,不準拿走一件東西。”盡管當時“二陳”對這一指示采取了不理睬的態度,將全部的精力放到發掘之中。當發掘一旦結束,這個無法繞開的問題就成為一個眾人矚目的焦點突兀而出,已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
廣漢方麵吸取了上次的教訓,在警力開赴三星堆時,除了發掘現場的警衛外,還調集一部分警力和十幾名持槍的民兵,對考古隊駐地的臨時文物庫房加強了警戒。同時向警戒的公安、武警人員下達命令,凡二號坑發掘出土的文物,隻能進不能出。沒有縣裏的指示,包括考古隊陳德安、陳顯丹在內的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將文物運出倉庫。如有擅自搬運又不聽勸阻者,以盜竊搶劫分子論處,立即緝拿歸案。
正是有了這樣一條嚴厲的規定,使得考古隊的“二陳”對這批文物既不能輕舉妄動,更不能像上次一樣借著月黑風高的茫茫夜色偷偷運走了。擺在陳德安、陳顯丹麵前的隻有一架搖搖晃晃的獨木橋可過,那就是需拿出時間,不知疲倦地和廣漢方麵做無休止的外交性談判。
按照老規矩,陳德安首先找到廣漢縣文化局袁局長,提出要將二號坑的全部出土文物運往省考古研究所進行保護、清理、修複、研究,並在這一連串工作完成之後再撰寫大卷本的發掘報告。袁局長聽罷,一臉無奈,雙手一攤,對陳德安道:“陳老師你怎麽這麽會開玩笑,如此重大的事情,我們文化局幾個吹喇叭抬轎子的臭老九咋會說了算,如果是誰家死了老婆娘,出殯的時候請我們幫著操辦一下,這我還能做主,其他的事就管不了那麽多了。”